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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税科技: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2021-03-27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 间:2021 年 4 月 9 日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718 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现场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审议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10、《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
案》
   1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13、《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5、《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
   16、《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
   17、《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18、《关于审议修订子公司上海保港基金 2020-2022 年发展战略及投
资规划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股东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
责,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主业的同时继
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力培育壮大新的发展动能。主要体现在:公司积极
拓展和完善智慧物流电商平台功能,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利用智慧物流电
商平台资源增加客户黏性,促进子公司业务融合发展,以形成“产品完善、
结构优化、运作高效、服务优质”的物流体系为目标不断努力。
    报告期内,长江国际网上仓储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公司苏交
网电商平台累计注册用户数和货物交割量均持续增长,公司推进由传统仓
储物流向智慧物流转型升级,得到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9,91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4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6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0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878.7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28.24%。
    1、液体化工码头仓储方面
    报告期内,子公司长江国际本期整体罐容利用率处于相对高位,长江国
际网上仓储智慧物流服务平台交割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全年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再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长江国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4,305.14 万
元,同比增长 9.77%;实现利润总额 21,362.86 万元,同比增长 23.62%。
    2、固体仓储方面
    报告期内,子公司外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71.22 万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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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实现利润总额 4,469.82 万元,同比增长 74.75%,主要系外服公司
努力拓展业务量导致仓储收入有所增加,同时投资收益增加及土地被政府
收储产生部分收益。
    3、化工品代理及贸易方面
    报告期内,子公司保税贸易依托公司平台、技术及客户资源优势,围绕
公司南北联动整体经营目标开展业务,不仅提升了长江国际罐容利用率,同
时通过期现结合经营业务模式,降低了经营风险。报告期内,保税贸易实现
营业收入 165,126.19 万元,同比增长 18.43%;实现利润总额 3,962.87 万
元,同比增长 26.81%。
    4、苏交网电商平台方面
    子公司电子商务公司自 2019 年 4 月成立后,苏交网电商平台功能不断
升级,服务品种与规模进一步拓展,本期实现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报告期
内,电子商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50.28 万元,同比增长 227.73%;实现
利润总额 1,423.00 万元,同比增长 269.72%。
    5、对外投资方面
    (1)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保港基金及张家港基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获得利润总额 2,415.66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7 月,公
司收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
知书》,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全部办
理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次,其中: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
数 7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次。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64,349,366.60 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 9.98%,实现利润总额 299,112,487.12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4.41%;实
         现 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693,456.75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5.05%。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2,064,349,366.60      1,876,965,973.46                 9.98
           营业成本                                  1,652,482,652.63      1,554,906,956.85                 6.28
           销售费用                                     10,387,208.14          9,968,952.85                 4.20
           管理费用                                    110,429,380.35         81,353,014.30             35.74
           研发费用                                     17,860,745.84
           财务费用                                     31,913,470.01         24,352,332.32             3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641,397.74        219,291,348.96       -164.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98,089.24        213,206,636.38       -12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40,321.52       -352,494,833.46        153.77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
                                                                                                              增加 5.70
码头仓储(液化)        461,869,210.36       150,665,418.17        67.38        10.22           -6.17
                                                                                                               个百分点
                                                                                                              增加 0.64
仓储(固体)             46,321,547.92        22,230,754.37        52.01        47.99           46.06
                                                                                                              个百分点
                                                                                                              增加 1.06
化工品贸易            1,487,574,404.41     1,469,197,004.22         1.24         8.02            6.88
                                                                                                              个百分点
                                                                                                              减少 1.55
代理费收入                7,539,835.28               275,339.34    96.35       -34.61           13.76
                                                                                                               个百分点
                                                                                                              减少 0.47
服务费                   33,140,751.81         1,562,499.66        95.29        26.15           39.97
                                                                                                              个百分点
租赁收入                 17,037,029.66         6,007,608.26        64.74            -                   -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码头仓储
           物料消耗                2,785,648.14         1.85        1,768,508.26          1.10        57.51
(液化)
码头仓储
           人员薪酬               45,499,848.74        30.20       42,547,562.01         26.50         6.94
(液化)
码头仓储
           折旧                   60,352,473.36        40.06       63,374,261.99         39.47        -4.77
(液化)
码头仓储
           租赁费                 16,150,000.02        10.72       18,457,142.88         11.50       -12.50
(液化)
仓储(固
           职工薪酬                4,072,543.50        18.32        2,733,479.74         17.96        48.99
体)
仓储(固
           折旧                    8,307,533.52        37.37        8,176,236.34         53.72         1.61
体)
化工品贸   采购、仓储成
                              1,469,197,004.22        100.00    1,374,640,498.30        100.00         6.88
易         本
代理费收
           代理手续费                275,339.34       100.00          242,031.54        100.00        13.76
入
                                                                                                              第三方
           摊销、服务费                                                                                       软件服
服务费                             1,096,737.42        70.19          249,795.86         22.38       339.05
           用                                                                                                 务费用
                                                                                                              增加
租赁收入   折旧                    4,378,294.26        72.88                     0            0

             (3)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56,230.27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7.24%;其中前
         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62,633.9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0.77%;其中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3、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同比增减%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销售费用                 10,387,208.14             9,968,952.85                           4.20
   管理费用                110,429,380.35             81,353,014.30                         35.74
   研发费用                 17,860,745.84
   财务费用                 31,913,470.01             24,352,332.32                         31.05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9,076,366.05元,增幅 35.74%,
主要是本期绩效薪酬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7,860,745.84 元,系长江国
际本期确认信息系统、生产工艺及装置等研发支出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7,561,137.69元,增幅 31.05%,
主要是公司本期发行 4 亿元公司债以及保税贸易融资额度增加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7,860,745.84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17,860,745.8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87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8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7.2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641,397.74        219,291,348.96            -164.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98,089.24        213,206,636.38            -12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40,321.52       -352,494,833.46             153.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60,757.67         79,146,668.21            -117.2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360,932,746.70
元,减幅 164.59%,主要是因为:①长江国际涉诉资金冻结导致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比去年同期增加 206,925,355.25 元;②张保同辉(天津)于去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后本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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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影响额为-184,090,848.99 元。
             ( 2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比 去 年 同 期 减少
       272,904,725.62 元,减幅 128.00%,主要是因为:①上海保港基金、张家港
       基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金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195,545,992.29 元;
       ②张保同辉(天津)于本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新增“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01,585.61 元;③保税贸易期货投资
       业务产生现金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32,204,682.03 元。
             ( 3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比 去 年 同 期 增加
       542,035,154.98 元,增幅 153.77%,主要是因为:①张保同辉(天津)本期
       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 64,000,000.00 元;②保税贸易本期“取得借款收到
       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 215,188,638.95 元、
       减 少 137,624,048.51 元 , 影 响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52,812,687.46 元 ; ③ 长 江 国 际 去 年 同 期 归 还 工 行 贷 款
       120,000,000.00 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主要是长江国际营
                                                                                              业收入增加以及涉
货币资金          810,693,355.86         23.78     478,740,085.65      16.94          69.34
                                                                                              诉冻结银行账户限
                                                                                              额解冻所致
                                                                                              主要是上海保港基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7,310,229.98          9.31     243,551,652.20       8.62          30.28   金国债逆回购、结
                                                                                              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主要是扬州石化、
                                                                                              长江国际、华泰化
应收票据               500,000.00         0.01       3,071,952.69       0.11        -83.72    工银行承兑汇票背
                                                                                              书转让、到期托收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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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
应收账款             64,466,978.61          1.8      11,383,207.22   0.40        466.33    收客户货款增加所
                                                                                           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自
预付款项              8,184,159.21         0.24      13,785,315.87   0.49        -40.63    营业务预付货款减
                                                                                           少所致
                                                                                           主要是张保同辉、
其他应收款           77,598,762.35         2.28     239,671,436.71   8.48        -67.62    保税贸易收回往来
                                                                                           款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本
                                                                                           期开展套保业务采
存货               315,395,956.90          9.25     160,655,385.31   5.68          96.32
                                                                                           购的化工品现货增
                                                                                           加所致
                                                                                           主要是张保同 辉
                                                                                           (天津)期末应收
                                                                                           客户融资租赁款,
其他流动资产       204,245,143.56          5.99      51,335,670.84   1.82        297.86    其中 1 年期以内的
                                                                                           在其他流动资产列
                                                                                           报,一年期以上的
                                                                                           在长期应收款列报
                                                                                           主要是张保同 辉
                                                                                           (天津)期末应收
                                                                                           客户融资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           64,188,016.46         1.88                                            其中 1 年期以内的
                                                                                           在其他流动资产列
                                                                                           报,一年期以上的
                                                                                           在长期应收款列报
                                                                                           主要是扬州石化本
在建工程              8,406,869.95         0.25       3,420,910.76   0.12        145.75    期新增在建项目所
                                                                                           致
                                                                                           主要是长江国际预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88,424.52         0.05         305,378.50   0.01        452.90    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本
                                                                                           期银行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200,215,694.44          5.87      39,139,133.09   1.38        411.55
                                                                                           进口押汇贷款增加
                                                                                           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本
交易性金融负债       16,974,050.00         0.50       4,695,240.00   0.17        261.52    期套期工具浮亏增
                                                                                           加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
应付账款             79,424,277.08         2.33      18,918,203.05   0.67        319.83    付采购货款增加所
                                                                                           致
预收款项              2,249,873.78         0.07      34,939,297.54   1.24        -93.56    主要是公司因执行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收入准则,将长
                                                                                            江国际预收仓 储
                                                                                            费、保税贸易预收
                                                                                            客户货款等由预收
                                                                                            款项调入合同负债
                                                                                            列报、同时将尚未
                                                                                            发生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而需要以后期
                                                                                            间确认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在其他流动
                                                                                            负债列报所致
                                                                                            主要是公司因执行
                                                                                            新收入准则,将长
                                                                                            江国际预收仓 储
                                                                                            费、保税贸易预收
                                                                                            客户货款等由预收
                                                                                            款项调入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48,029,832.25         1.41
                                                                                            列报、同时将尚未
                                                                                            发生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而需要以后期
                                                                                            间确认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在其他流动
                                                                                            负债列报所致
                                                                                            主要是公司计提年
应付职工薪酬         59,210,010.83         1.74      32,201,054.13    1.14          83.88
                                                                                            度绩效薪酬所致
                                                                                            主要是长江国际、
                                                                                            外服公司计提企业
应交税费             22,183,928.97         0.65      11,555,437.61    0.41          91.98   所得税增加以及张
                                                                                            家港基金公司应交
                                                                                            增值税增加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
其他应付款           53,412,473.60         1.57      78,311,625.05    2.77        -31.79    付代理货款减少所
                                                                                            致
                                                                                            主要是 2015 年发
一年内到期的非                                                                              行的中票已到期兑
                      8,560,900.00         0.25     349,372,300.00   12.36        -97.55
流动负债                                                                                    付、本期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所致。
                                                                                            主要是公司因执行
                                                                                            新收入准则,将长
                                                                                            江国际预收仓 储
其他流动负债         20,815,404.25         0.61                                             费、保税贸易预收
                                                                                            客户货款等由预收
                                                                                            款项调入合同负债
                                                                                            列报、同时将尚未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发生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而需要以后期
                                                                                             间确认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在其他流动
                                                                                             负债列报所致
                                                                                             主要是 2015 年发
                                                                                             行的中票已到期兑
应付债券              397,315,405.66       11.66
                                                                                             付、本期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所致。
                                                                                             系长江国际融资租
长期应付款                388,867.94        0.01       630,356.45      0.02        -38.31    入固定资产期末应
                                                                                             付余额减少所致
                                                                                             主要是保税贸易套
                                                                                             期项目浮盈确认递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46,076.17        0.23     5,223,115.36      0.18          48.30
                                                                                             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开
           货币资金                                       491,141,824.63
                                                                           具信用证和期货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37,281,591.78   期货市场注册仓单质押
           固定资产                                         7,802,402.12   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
           无形资产                                        79,674,630.34   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
                        合计                              615,900,448.87                /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石化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我
       国是石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还需要向国外进口大量的石油、乙二
       醇、二甘醇、甲苯、PTA 等石化产品,同时也出口相当数量的石化产品。石
       化产品的生产、消费、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物流环节实现石化产品上下游产
       业链的有效贯通,从而催生了大量的石化物流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了长江三
       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石化物流基地。
               石化产业和物流产业实现资源整合,是未来石化物流业的发展趋势,其
       主要特征是以港口为核心的运输系统的整合并依托物流园区的大型石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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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物流设施,从而推动石化园区实现生产装置的集约化和装置之间的原料
互供,以提高原料和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化工仓储及整个化工物流产业与石油化工贸易量紧密相连,化工产品
的进口量直接影响着国内石化物流业的发展。公司主要仓储品种乙二醇
(MEG)较高的对外依存度为相关的仓储业务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市场需求。
我国乙二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进口量分别为 980 万吨、995 万吨和
1055 万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3,551,652.20    317,310,229.98   73,758,577.78             63,545,407.71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根据保税港区东区规划,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保税科技子
公司外服公司名下的位于张家港保税港区东区大连路南侧、香港路东侧的
土地(总占地面积 35046.2 平方米)进行收储。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外服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外服公司将标的
资产以 5,499.35 万元的价格由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收购,同时公司授
权外服公司与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签订收储协议及办理收储相关后续
事项。同日,外服公司与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张家港市土地使
用权收储协议书》。(详见公告临 2020-025)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石化物流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石化物流企业已经形成了因码头港口等自然条件割裂形成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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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格局和因仓储品种差异形成的细分市场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格局
    区域竞争格局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石化产品普遍通过水路运输,在船舶
大型化发展趋势下,具有强大吞吐能力的港口和大吨位级泊位的码头对于
完成货物的中转和仓储显得非常重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拥有
30000 吨级、50000 吨级两个液体散化自有专用码头,另有两座 500 吨级
内河十字港疏运码头。客户覆盖华东地区大部分乙二醇生产和贸易商,为
客户提供集仓储物流分拨和智慧物流交割等一系列综合物流服务。
    (2)市场细分
    随着石化产品需求总量的大幅提升,成品油、醇类、芳烃、酯类、醚
类、酮类等石化产品都有较大的细分市场需求,积极寻找差异化的竞争战
略,根据不同石化产品的储存条件和产品特点形成进一步的细分市场。同
时国际上一些石化仓储物流巨头为了维系各自的市场份额,争夺货源,仓
储费用价格下调,公司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控股子公司长
江国际主要从事乙二醇等液体石化产品的码头装卸、保税仓储业务,是长
江三角洲化工仓储龙头企业之一。液体化工品以长江流域为重要进口通道
之一,主要聚集在张家港及周边地区,是当地化工品仓储物流发展的重要
基础。
    2、石化物流行业发展趋势
    (1)严格行业监管趋势
    由于石化物流行业涉及危化品仓储,我国对其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
度。近年来,随着天津港“8.12”和江苏响水“3.21”等重大安全责任事
件的发生和江苏省“263”(两减六治三提升)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专项行动等项目的推进,国家对危化品生产和仓储监管越来越严格,
预计未来国家和各地将相继出台更为严格的危化品储运资格审查监管制
度,并加强危化品物流安全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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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石化物流行业呈现园区化、集中化趋势
    国务院相关部委多次强调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等专业类物流园区建设的
重要性。伴随着竞争者联盟、企业收购兼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
高。未来,危化品物流园区数量和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行业集中度将进
一步提高,区域性将更加明显。
    (3)完善智慧物流体系建设
    利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仓储资源,建设智慧物流体系
将成为未来石化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石化物流行业移动互联网、物
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将有更多信息化产品应用到
石化物流运输的各环节,打破不同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区域、不同管理机
构的信息壁垒,使危化品物流产业链的管理向扁平化、协同化、职能化和
网络化方向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用于物流的流程设计和改造,也将有效降
低管理成本,增强客户粘性,提高管理效率。同时,通过智能化科学管
理,我国在石化物流安全领域的管理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能够更好的
提前预防,降低危化品物流风险。
    (4)加快建设石化物流服务平台化
    目前国内石化物流企业普遍处于传统的单一运营模式,缺乏新的商业
模式和盈利模式。通过资源整合,创新商业模式,打通供应链上下游,延
伸服务链条,开展增值服务,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打造现代危化品物流
服务平台,实现政府、行业、企业之间信息的交换和互联互通,将成为未
来危化品物流行业必须面对的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近年来,保税科技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围绕主营业务深耕细
作的同时,持续推进由传统仓储物流向智慧物流深入转型,公司构建大宗商
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的战略布局日趋清晰。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1、继续夯实液化仓储和拓展固体干散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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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长江国际在储罐规模、乙二醇与二甘醇仓储细分领域已经居于
全国前列,甲醇品种业务量也持续增长。子公司外服公司固体干散货仓储规
模也具有区域性规模优势,后续将丰富仓储品种,提升抗风险能力,外服公
司还引进了黏胶短纤、尼龙切片、共聚甲醛等新品种 ,为日后固体干散货
业务的良性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2、发力互联网+,持续升级公司智慧物流电商平台
    目前公司的智慧物流电商平台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接下来公司将
在大宗商品的交易、流通、融资等环节创新应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探索建立
单品类商贸流通垂直领域的供应链体系模板,打造大宗商品产业互联网平
台。公司智慧物流电商平台将通过拓展模式、拓展品种和拓展区域等方式逐
步完成传统物流向智慧物流的转型。
    2021 年 2 月,公司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清
算所”)签署了大宗商品现货清算服务协议。2021 年 3 月 1 日,上海清算所
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即大宗商品清算通)试运行上线,公司成为首家接
入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清算通的现货平台。
    未来公司将积极依托上海清算所、京东数科等合作伙伴,继续推进传统
仓储物流向智慧物流转型,巩固和发展液化和固体干散货仓储业务,持续推
进公司智慧物流电商平台的融合发展,形成“产品完善、结构优化、运作高
效、服务优质”的物流体系,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择机通过整
合长三角和长江沿线的仓储资源,把物流链进一步延伸,线上线下进一步融
合,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大宗商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利用智慧物流
电商平台赋能大宗商品供应链体系发展,夯实公司发展转型之路。
    (三)经营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目标:预计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988.64
万元,营业利润 14,677.67 万元,利润总额 14,569.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7,931.26 万元。(此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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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环境与经营团队努
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可能面对分风险
    1、业务与经营管理风险
    (1)对化工行业依赖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是化工产品生产商和贸易商,因此公司业务与化工行业
有较高的关联度。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石化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
密切,并随经济发展的波动而呈周期性变化,化工行业发展状况及景气度将
对公司的仓储业务及其他化工品业务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
    (2)码头岸线和土地资源限制的风险
    对于石化仓储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码头岸线及土地资源是企业发展
的关键性资源。公司核心业务为码头仓储业务,对码头和土地的依赖性较高。
目前,张家港保税港区内已无新增液体化工专用码头资源,且土地供给也受
到限制,公司将面临内延发展受限的风险。
    (3)主要仓储产品乙二醇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液体化工品仓储业务以乙二醇为主要仓储品种,主业经营依赖于
国内对进口乙二醇的需求量。国内经济增速、全球经济复苏情况、国际原油
价格、国内煤制乙二醇技术发展等因素均会对乙二醇进口需求量产生影响,
乙二醇的市场需求波动会使得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公司货源计划及到港货物虽有所增加,但整体进口量中有部分
转移至国内其他区域或直接进入工厂;与此同时,如下游工厂提货加剧,贸
易商经营模式发生改变,去库存化速度加快,仓储库存可能出现下滑,对公
司的营业收入会产生一定影响。
    3、管理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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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模式的转变,经营管理难度将相应增加。如果管
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的发展,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此外,
随着公司由传统仓储向智慧物流转型升级,公司对于专业人才和经营骨干
的需求更为强烈,如果公司不能在稳定现有专业人才和骨干团队的基础上
吸引并留住更多优秀人才,造成人才流失或人才缺乏,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4、开拓新业务的风险
    为实现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发展,打造大宗商品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公
司近年来积极推进由传统物流向智慧物流持续转型。由于大宗商品电商领
域缺乏类似的电商平台服务模式,导致公司在新业务模式发展过程中,发展
和探索并进,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5、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长江国际被认定为“江苏省 2018 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如果国家对于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能持续通过技术先进性服务
企业认证,下属子公司的税收优惠将无法通过税务机关批准,可能对公司业
绩造成一定影响。
    (2)仓储行业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的风险
    物流行业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务院、各级人民政
府为了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出台了系列政策、法规以支持物流业发展。如
果未来国家关于物流业的鼓励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程度
的政策风险。另外,石化物流行业对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较高,随着国家对
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及维护成
本来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这将使公司面临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的政策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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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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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履行章
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都有了
改进和加强,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全体监事会成员依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在公司
2718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为主会场,电话会议为辅助会场,电话
会议与现场会议同步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戴雅娟、钱伟
锋、褚月锋、徐惠现场出席会议,杨洪琴以电话会议及传真表决的方式出
席会议。到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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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公司董事、高管 2019 年度的履职报告
    11、《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 2019 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2 时,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共 5 位监
事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上午 12 时,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共 5 位监
事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
告摘要》。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12 时,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共 5 位监
事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
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
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
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性。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8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
了 4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
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管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及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经营
决策合法合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
公司 2020 年每季度财务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均
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要求公司须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事项。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 1,938 万元/
年的价格,租用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依法拥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
区北区 85,559.10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期为 1 年。受“新冠肺
炎疫情”影响,华泰化工向保税港务提交了“关于建议减免部分土地租金
的函”,本着长期友好合作和共克时艰的态度,经保税港务董事会研究决
定,同意一次性将华泰化工 2020 年第一季度土地租金减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 1,938 万元/
年的价格,租用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依法拥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
区北区 85,559.10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期为 1 年。
    监事会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的天圆全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
    6、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要求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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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做好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督工
作,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我
们将更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
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
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
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6.4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0.15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管理、担保业务、资产管理、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
同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行政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对子
公司的控制、对关联交易、信息系统的控制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整体层面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的编制流程、筹资与投资流程、担保
业务、销售与收款流程、在建工程管理流程、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等方面。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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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超过税前利润 3%         超过税前利润 1%(含)小于 3%       小于税前利润的 1%
财产损失金额
                       (含)                       (不含)                       (不含)

   说明:
        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时,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
   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的大小,是以当年合并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税前
   利润)作为衡量的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A、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
       重大缺陷          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责;C、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
                         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A、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重要缺陷          B、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
                         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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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税前利润 3%         超过税前利润 1%(含)小于 3%       小于税前利润的 1%
财产损失金额
                    (含)                        (不含)                     (不含)

   说明:
        公司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时,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的大小,是以当年合并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税
   前利润)作为衡量的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
                       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B、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
                       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C、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D、关键管
       重大缺陷
                       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E、媒体负面新闻频现;F、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
                       缺陷未得到整改;G、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
                       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A、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
       重要缺陷        能防范该失误;B、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
       一般缺陷
                       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了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
   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公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到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
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
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了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还存
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通过跟踪监督检查,
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到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
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上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
改措施,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各单位已按时完成了全部整改。在本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过程中,公司对上一年度存在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
查,上年度存在的缺陷已整改到位。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定期进行
控制测试,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遵循 PDCA 管理程序,通过计
划、实施、检查、改进,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部针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定期开展控制测试,
并按计划实施各项审计,重点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
行情况,开展了公司法人治理、印章管理、货权管理和信息化系统管理等内
控专项审计,对内控审计核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
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面临的风险也在发生不
断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可能变得不恰当,应当及时改进完善。在 2021 年,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
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圆全审字[2021]000063 号


各位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技” )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保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保税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李丽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晓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根据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母公司、各子公司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
有关财务资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在认真分析的前提下,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3 月;1997 年 2 月发行上市;2001 年 3 月实施配
股;2006 年 11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10 股转增 3 股;2008 年 10
月 公 司 以 资 本 公 积向 全 体 股 东 10 股 转 增 1.5 股 , 转增 后 的 股 本由
155,011,584 股增至 178,263,322 股。
    经公司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及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0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1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送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发布实施公告,除权日为 2011 年 4 月 7日,转增后的股本数为 213,915,986
股。
    2012 年 4 月 6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12】1599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259,959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数增至 237,175,945 股,非公
开发行股份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2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8 日发布实施公告,以公司 2013 年 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月 10 日总股本 237,175,94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2.10 元(含
税),计 49,806,948.45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61,916,725.84 元结转下一年
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 237,175,945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4,351,890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3 年
3 月 14 日。
     经公司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4 】 848 号 文 核 准 ,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7,272,727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数增至 541,624,617.00 股,非公开发行股
份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股权登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发布实施公告,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41,624,617.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计 54,162,461.7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 649,949,540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91,574,157.00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6 号文《关于核准张家
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578,00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12,152,157 股, 发行新
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40,867.17 万元,负债总额
92,515.8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216,560.72 万元。营业收入
206,434.94 万元,利润总额 29,911.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1,269.35 万元。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包括: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外服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税贸易”)、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石化”)、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长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诚国际”)、上
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港基金”)、香港扬子江
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保税贸易”)、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基金公司”)、张家港保税科技
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
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同辉”)。
     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注销。
     公司主要股东:
                 股   东   名   称                      持股数(股)         比例(%)         类别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32,517,788            35.68         国有法人

         (二)公司经营范围
         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港口
码头、保税物流项目的投资;其他实业投资。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408,671,669.42            2,826,156,304.21                     2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5,607,241.33            1,950,837,908.26                     11.0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12 月)              (1-12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641,397.74              219,291,348.96                -164.59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12 月)               (1-12 月)                 (%)
营业收入                            2,064,349,366.60            1,876,965,973.46                     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693,456.75              157,493,605.92                    3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8,787,500.56              131,615,789.49                    28.2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加 1.95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8.39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 1.19 个百分
                                                    8.20                       7.01
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3                 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3                 38.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4                       0.11                 27.27
股收益(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说明

                                                                              主要是外服公司因政府土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053,571.25
                                                                              地收储确认的处置收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主要是长江国际、外服公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759,275.42        3,583,264.37      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补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助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主要是保税贸易套期保值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和上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海保港基金、张家港基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42,665,516.63        32,078,543.56
                                                                                公司处置证券产生的投资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收益以及持有证券的公允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价值变动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6,352,610.66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4,323,810.14        -6,414,213.82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小计                       55,154,553.16        35,600,204.77
  加:所得税影响额                       -7,179,532.89        -9,040,236.52
  加: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069,064.08          -682,151.82
                 合计                    43,905,956.19        25,877,816.43



           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项目                                                                 变动金额
                                         金额                   金额                                   (%)
货币资金                              810,693,355.86       478,740,085.65       331,953,270.21           69.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7,310,229.98       243,551,652.20       73,758,577.78            30.2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0,000.00          3,071,952.69      -2,571,952.69           -83.72
应收账款                               64,466,978.61        11,383,207.22       53,083,771.39           466.33
预付款项                                8,184,159.21        13,785,315.87       -5,601,156.66           -40.63
其他应收款                             77,598,762.35       239,671,436.71      -162,072,674.36          -67.62
存货                                  315,395,956.90       160,655,385.31       154,740,571.59           96.3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04,245,143.56        51,335,670.84       152,909,472.72          297.86
流动资产合计                       1,798,394,586.47      1,202,194,706.49       596,199,879.98           49.59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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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64,188,016.46                      64,188,016.46
长期股权投资                          274,508,980.61     270,004,173.64    4,504,806.97           1.67
投资性房地产                           46,667,010.43     47,993,945.53    -1,326,935.10          -2.76
固定资产                              963,446,843.64   1,027,695,660.47   -64,248,816.83         -6.25
在建工程                                8,406,869.95      3,420,910.76     4,985,959.19         145.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6,788,133.00     232,456,864.74   -25,668,731.74        -11.04
开发支出
商誉                                   27,526,316.05     27,526,316.05
长期待摊费用                            8,265,406.81      7,175,906.52     1,089,500.29          1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91,081.48      7,382,441.51     1,408,639.97          19.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88,424.52        305,378.50     1,383,046.02         45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0,277,082.95    1,623,961,597.72   -13,684,514.77         -0.84
资 产 总 计                        3,408,671,669.42    2,826,156,304.21   582,515,365.21         20.61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331,953,270.21元,增幅 69.34%,
  主要是长江国际营业收入增加以及涉诉冻结银行账户限额解冻所致。
           (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3,758,577.78 元,增幅
  30.28%,主要是上海保港基金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 2,571,952.69 元,减幅 83.72%,
  主要是扬州石化、长江国际、华泰化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到期托收所
  致。
       (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 53,083,771.39 元,增幅 466.33%,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 5,601,156.66 元,减幅 40.63%,
  主要是保税贸易自营业务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6)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 162,072,674.36 元,减幅
  67.62%,主要是张保同辉、保税贸易收回往来款所致。
           (7)报告期内存货较上年末增加 154,740,571.59 元,增幅 96.32%,
  主要是保税贸易本期开展套保业务采购的化工品现货增加所致。
           ( 8) 报 告期 内其他 流动 资产 、长 期应 收款 分别 较上 年末 增加
  152,909,472.72 元、64,188,016.46 元,主要是天津同辉期末应收客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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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款,其中 1 年期以内的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一年期以上的在长期应
    收款列报。
             (9)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4,985,959.19元,增幅 145.75%,
    主要是扬州石化本期新增在建项目所致。
           (10)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383,046.02 元,增幅
    452.90%,主要是长江国际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2、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项目                                                                 变动金额
                                         金额                  金额                                  (%)
短期借款                              200,215,694.44         39,139,133.09      161,076,561.35        411.55
交易性金融负债                         16,974,050.00           4,695,240.00      12,278,810.00        261.52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9,424,277.08         18,918,203.05       60,506,074.03        319.83
预收款项                                 2,249,873.78        34,939,297.54      -32,689,423.76        -93.56
合同负债                               48,029,832.25                             48,029,832.25
应付职工薪酬                           59,210,010.83         32,201,054.13       27,008,956.70         83.88
应交税费                               22,183,928.97         11,555,437.61       10,628,491.36         91.98
其他应付款                             53,412,473.60         78,311,625.05      -24,899,151.45        -31.79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60,900.00       349,372,300.00     -340,811,400.00        -97.55
其他流动负债                           20,815,404.25                             20,815,404.25
流动负债合计                          511,076,445.20        569,132,290.47      -58,055,845.27        -10.20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97,315,405.66                            397,315,405.66
长期应付款                                 388,867.94            630,356.45        -241,488.51        -38.3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631,789.39          9,208,296.39        -576,507.00         -6.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46,076.17          5,223,115.36       2,522,960.81         48.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4,082,139.16         15,061,768.20      399,020,370.96      2,649.23
负 债 合 计                           925,158,584.36        584,194,058.67      340,964,525.69         58.36

             (1)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161,076,561.35元,增幅 411.55%,
    主要是保税贸易本期银行短期借款、进口押汇贷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12,278,810.00 元,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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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52%,主要是保税贸易本期套期工具浮亏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 60,506,074.03元,增幅 319.83%,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32,689,423.76 元、增加 48,029,832.25 元、增加 20,815,404.25 元,主要
 是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长江国际预收仓储费、保税贸易预收客户货款
 等由预收款项调入合同负债列报、同时将尚未发生的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
 要以后期间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其他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5)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 27,008,956.70 元,增幅
 83.88%,主要是公司计提年度绩效薪酬所致。
       (6)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 10,628,491.36元,增幅 91.98%,
 主要是长江国际、外服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以及张家港基金公司应交
 增值税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24,899,151.45元,减幅 31.79%,
 主要是保税贸易应付代理货款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340,811,400.00 元、增加 397,315,405.66 元,主要是 2015 年发行的中票
 已到期兑付、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所致。
       (9)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241,488.51 元,减幅 38.31%,
 系长江国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期末应付余额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2,522,960.81 元,增幅
 48.30%,主要是保税贸易套期项目浮盈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项目                                                         变动金额
                                    金额                 金额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12,152,157.00    1,212,152,157.00
资本公积                        267,331,459.91       267,352,997.14      -21,537.23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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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768,489.91         671,076.36     2,097,413.55           312.54
 盈余公积                          88,516,595.75      82,747,697.31     5,768,898.44             6.97
 未分配利润                       594,838,538.76     387,913,980.45   206,924,558.31            5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
                                2,165,607,241.33   1,950,837,908.26   214,769,333.07            11.0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7,905,843.73     291,124,337.28    26,781,506.45             9.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3,513,085.06   2,241,962,245.54   241,550,839.52            10.77

           报告期内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增加 2,097,413.55 元,主要是因为长江国
     际、华泰化工、扬州石化本期计提及使用专项储备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表各项目总体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项目
                                决算数(A)          决算数(C)          A-C            (A-C)/C
一、营业总收入                2,064,349,366.60     1,876,965,973.46   187,383,393.14              9.98
  减:营业成本                 1,652,482,652.63    1,554,906,956.85   97,575,695.78               6.28
         税金及附加                8,133,177.65       8,351,737.84      -218,560.19              -2.62
          销售费用                10,387,208.14       9,968,952.85       418,255.29               4.20
          管理费用               110,429,380.35       81,353,014.30   29,076,366.05              35.74
          研发费用                17,860,745.84                       17,860,745.84
          财务费用                31,913,470.01      24,352,332.32     7,561,137.69              31.05
           其中:利息费
                                  35,033,108.22       27,751,291.95    7,281,816.27              26.24
用
               利息收入            5,680,683.59       4,735,951.47       944,732.12              19.95
  加:     其他收益                14,052,190.09       10,763,662.48    3,288,527.61              30.35
        投资收益(损失以
                                  68,241,747.77      29,746,782.91    38,494,964.86             129.41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928,928.99      -18,109,497.36   -1,819,431.63             -10.05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5,580,799.34       7,318,436.77    -12,899,236.11           -176.26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3,455,784.50       1,957,085.12     1,498,699.38              76.58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10,053,571.25                       10,053,571.25
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303,436,297.26      229,709,449.22   73,726,848.04              32.10
“-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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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营业外收入                      201,257.00      912,627.96      -711,370.96           -77.95
 减:营业外支出                    4,525,067.14    8,084,023.52    -3,558,956.38           -44.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99,112,487.12   222,538,053.66   76,574,433.46            34.41
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5,071,823.93    51,012,132.25   14,059,691.68            27.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34,040,663.19   171,525,921.41   62,514,741.78            36.45
“-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12,693,456.75   157,493,605.92   55,199,850.83            35.05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1,347,206.44    14,032,315.49    7,314,890.95            52.13

         (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29,076,366.05 元,增幅
   35.74%,主要是本期绩效薪酬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7,860,745.84 元,系长江
   国际本期确认相关信息系统研发支出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7,561,137.69元,增幅 31.05%,
   主要是公司本期发行 4 亿元公司债以及保税贸易融资额度增加导致财务费
   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3,288,527.61元 增幅 30.35%,
   主要是长江国际本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5)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38,494,964.86 元,增幅
   129.41%,主要是上海保港基金、张家港基金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现金管理
   业务实现收益增加以及联营企业保税港务净利润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 12,899,236.11 元,增幅
   176.26%,主要是保税贸易去年同期转回前期计提的应收款坏账准备所致。
         (7)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 1,498,699.38 元,减幅
   76.58%,主要是保税贸易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8)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10,053,571.25 元,主
   要是外服公司因政府收储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711,370.96元,减幅 77.95%,
   主要是长江国际本期利得减少以及保税贸易上年同期确认客户违约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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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3,558,956.38 元,减幅
  44.02%,主要是长江国际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7,314,890.95 元,增幅
  52.13%,主要是外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利润表各项目决算与预算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项目
                                           决算数(A)       预算数(C)      A-C           (A-C)/C
一、营业总收入                               206,434.94       172,768.95     33,665.99               19.49
 减:营业成本                                165,248.27       148,172.21     17,076.06               11.52
          税金及附加                                813.32        937.43       -124.11              -13.24
          销售费用                                1,038.72      1,119.50         -80.78              -7.22
          管理费用                            11,042.94         8,907.65      2,135.29               23.97
          研发费用                                1,786.07                    1,786.07
          财务费用                                3,191.35      2,194.90         996.45              45.40
       加:其他收益                                1,405.22        831.94         573.28              68.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824.17      1,126.88      5,697.29              505.58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992.89                      -1,992.89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58.08        -34.89       -523.19        -1,499.5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345.58                       345.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1,005.36                    1,005.36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0,343.63        13,361.19     16,982.44              127.1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13              1           19.13         1,913.00
 减:营业外支出                                     452.51          4.41         448.10       10,16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9,911.25        13,357.78     16,553.47              123.92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507.18      3,872.46      2,634.72               68.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3,404.07         9,485.32     13,918.75              146.74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69.35         8,336.16     12,933.19              155.15
       少数股东损益                               2,134.72      1,149.16         985.56              85.76

           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 29,911.25 万元,比预算增加 16,553.4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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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增幅 123.92%,主要是因为:
            (1)长江国际交割量增加、网上仓储智慧物流服务平台交割费收入
      增加,实现利润超预期 15,408.04 万元;
            (2) 上海保港基金、张家港基金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增加,实现利润
      超预期 1,681.64 万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幅度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金额
             项目                                                                                      (%)

                                           发生额(A)       发生额(B)               C=A-B           D=C/B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98,795,616.80    2,135,046,521.44       563,749,095.36         26.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8,460,889.20      6,516,131.73           1,944,757.47        29.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077,135.12     150,244,803.49       104,832,331.63         6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2,333,641.12    2,291,807,456.66       670,526,184.46         29.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4,017,016.49    1,740,241,704.90       663,775,311.59         38.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5,659,876.11     70,706,216.19         44,953,659.92         63.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670,350.03     63,351,108.09         27,319,241.94         43.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3,627,796.23     198,217,078.52       295,410,717.71        149.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3,975,038.86    2,072,516,107.70     1,031,458,931.16         4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641,397.74     219,291,348.96      -360,932,746.70     -164.59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252,501.39     203,936,203.46      -194,683,702.07        -95.4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343,039.04      1,834,795.74         55,508,243.30    3,025.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820,839.51        287,018.00           3,533,821.51   1,231.22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766,040.00        -58,766,040.00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416,379.94     264,824,057.20      -194,407,677.26        -73.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4,686,068.27     16,821,686.32         27,864,381.95        165.6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200,904.91     34,721,353.65         41,479,551.26        119.4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27,496.00         74,380.85           9,153,115.15   12,305.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114,469.18     51,617,420.82         78,497,048.36        15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98,089.24     213,206,636.38      -272,904,725.62     -128.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0                           6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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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64,000,000.00                          64,000,00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6,496,415.59    286,307,776.64       240,188,638.95      83.8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97,000,000.00                         39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11,822.70    31,298,686.99        -26,686,864.29     -85.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2,108,238.29    317,606,463.63       674,501,774.66     212.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6,348,525.83    623,788,039.81        92,560,486.02      14.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3,110,951.25    46,313,257.28         -3,202,306.03      -6.9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12,121,719.71    14,545,824.95         -2,424,105.24     -16.67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108,439.69                          43,108,439.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2,567,916.77    670,101,297.09       132,466,619.68      19.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40,321.52   -352,494,833.46       542,035,154.98     153.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61,592.21      -856,483.67         -1,005,108.54    -117.3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60,757.67    79,146,668.21        -92,807,425.88    -117.2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360,932,746.70
         元,减幅 164.59%,主要是因为:
             (1)长江国际涉诉资金冻结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去年同期增加
         206,925,355.25 元;
             (2)天津同辉于去年 12 月完成工商登记后本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额为-184,090,848.99 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272,904,725.62 元,减幅 128.00%,主要是因为:
             (1)上海保港基金、张家港基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金净流出较
         去年同期增加 195,545,992.29 元;
             (2)天津同辉于本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新增“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701,585.61 元;
             ( 3 ) 保 税 贸 易 投 资 业 务 产 生 现 金 净 流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减少
         32,204,682.03 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542,035,154.98 元,增幅 153.77%,主要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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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同辉本期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 64,000,000.00 元;
      (2)保税贸易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 215,188,638.95 元、减少 137,624,048.51 元,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812,687.46 元;
      (3)长江国际去年同期归还工行贷款 120,000,000.00 元。


      五、银行借款情况
      (一)短期借款
借                                                                                                         借
款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款
         借入银行            借款性质          币种         金额           折算汇率
单                                                                                           (元)          方
位                                                                                                         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保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保   公司苏州分行                                                                                          税
税                                                                                                         科
贸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技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25,000,000.00                    25,000,000.00
易   公司张家港支行                                                                                        担
                                                                                                           保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保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5,000,000.00                      5,000,000.00
     公司张家港支行                                                                                        税
天
                                                                                                           科
津
                                                                                                           技
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流动资金贷款         人民币   20,000,000.00                    20,000,000.00     担
辉   公司张家港支行
                                                                                                           保
                                                                                                           66%
                                        小计                                                  200,000,000.00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15,694.44
                                        合计                                                  200,215,694.44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4,116.39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6,075.98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6,075.9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0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注:担保总额中美元、欧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1:6.5249、
1:8.0250 折合人民币元。
    担保事项的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6,075.98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称                 日和编号
                                                         15,000
                                                         10,000
                                                         20,000         4,821.36
                                                         33,500        16,820.43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临
  保税贸易                                               10,000                         保证
                        2019-044)
                                                         15,000
                                                         20,000         2,784.19
                                                          5,000
                                                          5,000
                  2020 年 7 月 9 日(临                  660.00           330.00
   天津同辉
                        2020-020)                  1,320.00            1,320.00
               报告期末合计                       135,480.00           26,075.98

    2、报告期末子公司之间实际担保余额为零。
    3、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1)经 2019 年 12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税贸易 2019 年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
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一年。2020 年度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维持人民币 20 亿元不变(具体以银行实际授信为准),期限一年,由保税
科技全额担保。
    (2)经 2020 年 7 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同辉 2020 年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
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1 年。其中保税贸易按出资比例 66%的
部分,由保税科技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
    (3)经 2020 年 12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a、保税贸易 2020 年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一年。2021 年度申请的银行授信额
度维持人民币 20 亿元不变,其中担保期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最高限额
为人民币 2 亿元,其余担保期限均不得超过一年,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
限以保税贸易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由保税科技全额担保。b、天津同
辉 2020 年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1
年。2021 年度申请的总授信额度维持人民币 2 亿元不变,担保期限不超过
三年,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天津同辉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中保税贸易按出资比例 66%的部分,由保税科技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32 亿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保税科技对保税贸易、天津同辉实际担保余
额为 24,425.98 万元、1,650.00 万元。
    4、经 2020 年 12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税科技为长江国际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
务提供担保;保税贸易为扬州石化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务提供担
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对 2021 年面临的市场、投资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进行
了分析预测;参考近几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的经营能力,结合 2021 年度
的经营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
本着稳健、谨慎原则,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1 年度主要业务涉及的国内外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业务开展所涉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公司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
入生产经营。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及经营目标进行预算,
公司 2021 年度期间费用依据 2020 年度实际支出情况结合 2021 年度业务量
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四、利润预算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额             增减幅
      项            目
                                          预算数(A)   实际数(B)        A-B          (A-B)/B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营业收入                                       200,988.64   206,434.94     -5,446.30             -2.64%

 减:营业成本                                      174,835.14   165,248.27      9,586.87              5.80%

       税金及附加                                      804.62       813.32          -8.70            -1.07%

       销售费用                                      1,145.22     1,038.72         106.50            10.25%

       管理费用                                      7,716.84    11,042.94     -3,326.10            -30.12%

       研发费用                                      1,300.00     1,786.07        -486.07           -27.21%

       财务费用                                      2,697.54     3,191.35        -493.81           -15.47%

       其中 :利息费用                               2,932.79     3,503.31        -570.52           -16.29%

              利息收入                                 354.80       568.07        -213.27           -37.54%

加:其他收益                                           912.65     1,405.22        -492.57           -35.0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26.84     6,824.17     -5,797.33            -84.95%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992.89      1,992.89            1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8.89      -558.08         806.97           144.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5.58        -345.58          -10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5.36     -1,005.3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677.67    30,343.63    -15,665.96            -51.63%

 加:营业外收入                                          6.00        20.13         -14.13           -70.19%

 减:营业外支出                                        114.41       452.51        -338.10           -74.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69.26    29,911.25    -15,341.99            -51.29%

 减:所得税费用                                      4,569.42     6,507.18     -1,937.76            -29.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99.84    23,404.07    -13,404.23            -57.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31.26    21,269.35    -13,338.09            -62.71%

       少数股东损益                                  2,068.58     2,134.72         -66.14            -3.10%

             五、主要预算指标说明
             1、营业收入
             预计 2021 年营业收入比 2020 年减少 5,446.30 万元,主要是预计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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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罐容利用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仓储费收入减少以及保税贸易自营业
务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
    预计 2021 年营业成本比 2020 年增加 9,586.87 万元,主要是预计 2021
年保税贸易自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
    预计 2021 年管理费用比 2020 年减少 3,326.10 万元,主要是预计绩效
薪酬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
    预计 2021 年其他收益比 2020 年减少 492.57 万元,主要是预计长江国
际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预计 2021 年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比 2020 年减少 5,797.33
万元、增加 1,992.89 万元,主要是预计保税贸易套期保值业务取得收益以
及基金公司现金管理、证券投资业务取得收益较 2020 年减少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
    预计 2021 年信用减值损失比 2020 年减少 806.97 万元,主要是预计保
税贸易、外服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部分于 2021 年转
回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
    预计 2021 年资产减值损失比 2020 年增加 345.58 万元,主要是 2020
年保税贸易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
    预计 2021 年资产处置收益比 2020 年减少 1,005.36 万元,主要是 2020
年外服公司因政府收储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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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 2021 年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分别比 2020 年减少 14.13 万元、
338.10 万元,主要是预计长江国际资产报废减少所致。
   六、特别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环境与经营团队努力程
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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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审议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1、长江国际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依据审定的长江国际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截止 2020 年末长江国际税
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165,060,292.40 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会议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1)将截止 2020年末长江国际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165,060,292.40
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149,775,709.32 元 ,张家港保 税区外商 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分 配数额为
15,284,583.08 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2、外服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依据审定的外服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截止 2020 年末外服公司税
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32,740,111.21 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将截止 2020 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32,740,111.21
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17,679,660.05 元 , 张家 港 保税 区金 港 资产 经 营有 限 公司 分 配数 额为
15,060,451.16 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为零。


    3、电子商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依据审定的电子商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截止 2020 年末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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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9,408,670.15 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1 ) 将 截 止 2020 年 末 电 子 商 务 公 司 税 后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9,408,670.15 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
司分配数额为 4,233,901.57 元,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分配数额为 1,881,734.03 元,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
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1,411,300.52 元,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分配数额为 1,411,300.52 元,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376,346.81 元,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 94,086.70
元。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4、保税贸易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依据审定的保税贸易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截止 2020 年末保税贸易税
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23,904,914.19 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将截止 2020 年末保税贸易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 23,904,914.19
元作为分红基金,全额分配给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分配后账面未分配利润数额为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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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保税科技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57,688,984.40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768,898.44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312,480,110.26 元,本年
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64,400,196.22 元,资本公积金 132,307,304.73
元。(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2,693,456.75
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提交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以保税科技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12,152,157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总计 18,182,282.36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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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
                                  报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提出预案:2020
年度公司聘请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报酬为
人民币 74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25 万元。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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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0 年年报中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第四章“绩效考核”相关
条款,经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对确认,年度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如下: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从公
    姓名              职务            司领取的报酬 发放报酬公司           备注
                                      总额(万元)
    唐勇         董事长、总裁             70.00      保税科技
   高福兴        董事、副总裁             58.00      保税科技
    周锋               董事                 -           -
                董事、董事会秘
   陈保进                                 49.00      保税科技
                      书
   于北方           独立董事              7.00       保税科技       独立董事津贴
   徐国辉           独立董事              7.00       保税科技       独立董事津贴
    潘红            独立董事              4.08       保税科技       独立董事津贴
   戴雅娟          监事会主席               -           -

   杨洪琴              监事                 -           -
   钱伟锋              监事               34.00      保税科技
   褚月锋           职工监事              30.00      保税科技
    徐惠            职工监事              30.00      长江国际

   朱建华            副总裁               53.00      保税科技
    王奔             副总裁               53.00      保税科技
   张惠忠       副总裁、财务总            53.00      保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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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陈惠             总裁助理              49.00      保税科技
                                                                    独立董事津贴
   惠彦             独立董事              2.92       保税科技
                                                                    (已离任)
   合计                                   500.00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向会议做出报告:
   1、2020 年度内公司没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同意公司年报披露的对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
数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会议选举独
立董事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及董事周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于北方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定期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对公司 2020 年内的各项定期报告均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定期报告内容                        披露时间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3 月 31 日
                                                       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沟通
                                                       会议。
                                                       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
                                                       上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核。
                                                       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7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8 月 18 日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核。
                                                          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 10 月 28 日
                                                          上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认真审核。

    2、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内容                         披露时间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
过了《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
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
                                                                审核意见
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
通过了《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
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 联
                                                                审核意见
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针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
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就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以及 2020 年度的审计重点,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
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召开
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
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对天圆全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就内审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
改进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召
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
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北方,女,1967 年 7 月生,党员。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助教,
烟台光明染织厂会计。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副教授,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002255)、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00651)、江苏沙
钢股份有限公司(002075)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国辉,男,1971 年 8 月生,大学本科。曾先后在苏州合力律师事务
所、江苏联合-合力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主任,苏州市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现任张家港保税区至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002075)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红,女,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判
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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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昆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50)
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我们积极出席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
发生。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
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
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了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
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业
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
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召集人。
    在 2020 年内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详实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战略规划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运作执行情况,
充分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通过(1)对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提出有
益的意见和建议;(2)对公司董监高薪酬制度的修订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向董事会提交相关的报告等方式,认真履行了相关委员的职
责,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规范运作,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
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
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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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
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
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的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
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
标完成情况对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认为: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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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出发,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
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并及时发布业绩预告。
   (七)信息披露的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考虑,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及时、公
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
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
执行程序有效,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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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从独立自主的角度
出发,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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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
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4.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4.2 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4.3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4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4.5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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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6.1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6.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6.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6.4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5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证券业务、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6.6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
   6.7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提出异议的人员;
   6.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6.9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
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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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
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九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被提名人的有
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
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中国证监
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
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已经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监事会出
具《免职意见书》,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
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
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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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
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
以下职权:
    15.1 对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书面认可权:包括公司拟与关
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
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
    15.2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5.3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5.4 提议召开董事会;
    15.5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5.6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十五条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十七条       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将
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各委员会成员中占有数不低于二人。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9.1 提名、任免董事;
    19.2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9.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9.4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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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的关联交易;
    19.5 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9.6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中不含现金派息时;
    19.7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19.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9.9 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9.10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9.11 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二十一条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
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
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积极行使职权,重点关
注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
活动、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财务管理、高管薪酬、利润分配和信息披露等
事项,必要时应根据有关规定主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者
聘请会计事务所审计相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每年有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到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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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和其他规范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应当按
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
事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独立性及其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说明。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不得被免职。提前免
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第六章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
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
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
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
求补充。当 2 名或 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
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
予以采纳。
    公司向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理由并公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
办理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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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
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十条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由董事会
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
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
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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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产核销的标准和程序,加强财务监督,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核销实行集中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资产包括金融工具、存货、长期资产等。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金融工具是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
同资产、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以外贷款承诺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具体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贴现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和其他金
融资产等。


                          第二章 资产核销的确认依据


    第六条      公司资产核销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
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
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事实损失是指有合法、有效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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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包
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投资损失、担保损失、
金融资产损失等。在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时,应在对资产损失组织
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
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等。
    第七条 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债务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者被政府责令关
闭等,造成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2、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3、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对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部分后,
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进行财务核销。对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
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进行财务
核销。
    (二)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
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后,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
务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三)债务人因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
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公司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
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四)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
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
裁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六)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
成本的,应取得清欠部门的情况说明与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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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后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以及公司管理层批准文件。
    (七)逾期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公司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
务人已资不抵债、 连续 3 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 3 年以上的,并能认定
在最近 3 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
判后出具鉴证证明。
    (八)逾期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
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应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
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九)与债务单位(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取得债务重组协议及执
行完毕证明。
    (十)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取得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 存货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发生盘亏的,应当取得完整、有效的资产清查盘点表和有关责任
部门审核决定。
    (二)报废、毁损的,应当取得相关专业质量检测或技术部门出具的鉴
定报告,以及清理完毕的证明;有残值的应当取得残值入账证明。
    (三)对外折价销售的,应当取得合法的折价销售合同和收回资金的证
明。
    (四)专有设备停止使用或更新换代,原为其备用的零部件无其他用途
且无转让收回价值等原因,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
值的存货,应当取得生产技术部门论证该存货永久无使用价值的技术报告。
    (五)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
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六)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取得责任人缴纳赔偿的收据
或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单及银行进账单。
    (七)其他足以证明存货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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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期闲置不用或已终止使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无
转让价值的,应当取得资产管理部门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论证报告;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按国家法规文件应强制淘汰,且不可使用的,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强制淘汰设备文件;
    (三)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已遭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
让价值的固定资产,未参加保险的,应取得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相关部
门鉴定报告;参加保险的,应当取得保险公司和有关责任人的理赔单据;
    (四)因故停建或被强令拆除的,应当取得国家明令停建或政府市政规
划等有关部门的拆除通知文件,以及拆除清理完毕证明;
    (五)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
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六)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取得责任人缴纳赔偿的收据
或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单及银行进账单;
    (七)其他足以证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确实发生损失的合法、有效证
据。
    第十条 投资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 公司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分别以下情况确认:
    1、被投资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
行完毕证明;
    2、被投资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的,应当
取得当地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公告,或有关机构的决议或行政决定文件,以
及被投资单位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证明;无法取得清算报告的,由社会中介
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
无法执行或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4、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
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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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被投资单位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且没有重新恢复经营的迹象
的,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提供资产损失情况说明,并由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意见
书。
    6、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取得股权转让协议及其执行证明文件。
    (二)公司发生的金融资产投资损失,属经营证券等交易性投资的,依
据有关交易结算机构提供的合法的交易资金结算单据逐笔确认。属于经营
证券交易性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区别以下情形确认:
       1、被投资方已经终止的,根据被投资方清算报告确认。无法取得清算
报告的,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2、被投资方尚未终止的,应取得有关当事方的债权转让或者清偿协议;
投资期限未满的,有关协议应当进行公证;涉及诉讼的,应取得有关法律文
件。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财务核销,根据委托贷款的性质,比照上述核销依据
进行。
    第十一条 无形资产损失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
    (一)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应当取
得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提供的鉴定报告;
    (二)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且已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取
得已超过法律保护的合法、有效证明;
    (三)其他足以证明无形资产确实发生事实损失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十二条         商誉减值的核销应与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的核销一并进行。
    第十三条         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
产损失,应取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证据、技术部门鉴定报告及保险理
赔或其他责任赔偿资料。
    由于刑事犯罪造成的资产损失,应取得司法机关结案材料、技术部门鉴
定报告及保险理赔或其他责任赔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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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资产损失,应当依法行使
追索权,落实内部追债责任。对不能追回的债权,按照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
确认坏账损失。


                          第三章 资产核销的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财务部应提供书面说明,
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数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第十六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绝对金额小于 800 万元的,由公司财务总监、
总裁批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绝对金额在 800 万元(含)以上的,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填写《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批表》(以下
简称《核销审批表》)并附核销申请报告,说明资产损失的形成过程、原因
和清理、追索及责任追究等工作情况,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据材料;
    (二)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对资产损失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并
在《核销审批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财务部对核销报告和核销证据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核销审
批表》上提出复核意见。
    第十八条 按照上述审批流程与权限,由公司财务总监、总裁批准后,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核销资产绝对金额在 800 万元(含)以上的,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核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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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涉及关联方的核销资产,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九条 单笔资产损失核销如属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须按照公
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一条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


                            第四章 已核销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账销案存”管
理制度,明确各项资产核销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加强对已核销资产变
现、保管、销毁等的管理工作,确保后期追索收入及时足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 已核销的应收款项、委托贷款,除债务人死亡、破产或法
院已裁定企业败诉等情形外,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应积极开展债权追索工
作。对于核销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各分、子公司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
金库”,搞体外循环。
    第二十四条 已核销的存货、固定资产,除已不具有实物形态的以外,
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物资供应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使用部门应
继续承担实物保管责任,及时责成内部责任部门或委托外部专业机构,通过
出租、转让、拍卖、销毁等方式经济、效率地处理已核销资产,所得收入应
及时入账。
    第二十五条         已核销的投资,除被投资单位已依法撤销或破产清算的
以外,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谋求股权的转让,最大限度的争取投
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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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应加强已核销资
产管理和处置的跟踪管理,及时纠正资产核销及处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子公司监事会及内控管理部门应加大对已核销资
产管理和处置的监督力度,如发现有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原因导致公司资
产流失的现象,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的应移送
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资产核销及处
置工作的检查,对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
位要在公司通报,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应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执行。原《公司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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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金融工具管理体系,降低经营
决策、资产管理风险,提高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
    2、选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
衍生品业务,不得超越规定经营范围,从事风险及定价难以认知的复杂业务;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
或其他合同协议。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
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
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或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
同协议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本条所称的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公司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
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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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在开展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业务时,应当根据公司的风险
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衍生交易的风险限额和相关交易参数,并就衍生品交易
的额度、目标、策略、执行、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投
资工作小组审核,投资工作小组审核后,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第六条 公司开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单笔成交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 3000 万)以内,累计正在履行的成交额在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
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投资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单笔成交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以内,累计正在履行的成
交额在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投资工作小组、
总裁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单笔成交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含
5000 万)以上,累计正在履行的成交额在人民币 5 亿元(不含 5 亿元)以
上,以书面形式报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总裁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批。
    第七条      公司办理衍生交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即商务人员根据公司
内控程序和操作细则规定的权限,按照部门负责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在权限
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越权审批或未经授权操作。
    第八条      公司商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交易记录,定期对衍生工具运作整
体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总裁。当交易出现异常变化时
应立即逐级报告,以决定是否继续或中止交易。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九条 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涉及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未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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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衍生金融工具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导
致公司资金损失。
    (三)衍生金融工具未按规定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导致
敞口风险增加甚至发生损失。
    (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未能准确、及时、有序地记录和传递交易指令,
导致丧失交易机会或发生交易损失。
    (五)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收支核算和盈亏计算错误,导致
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
    (六)衍生金融工具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
损失和信誉损失。
    第十条 公司投资工作小组组织建立评估衍生金融业务风险的程序,采
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在评估风险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选用相关评估方法予以定性或定量:
    (一)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交易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
    (二)数据收集系统的能力;
    (三)评估方法、局限性以及企业理解其结果的能力。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
风险可接受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工作小组应当结合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评估,制
定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交易前,应当制定业务计划,包括交易头
寸建立后,面对不同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及设置止损点等;
    (二)从事交易记录的人员,应当及时从衍生交易代理商处取得业务交
易的原始单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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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开设在衍生交易代理商的账户应当严格管理,每个交易日后由
业务人员对持有的头寸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
    (四)明确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风险限额,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
作方案中的止盈、止损制度;
    (五)明确交易的具体程序,包括交易的授权、交易的执行、交易的确
认和复核、交易的记录和交割等。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超限额交易和保证金给付的监控,
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应当及时反馈给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日常
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相关业务记
录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否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
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业务记录
和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包括针对公司衍生工具
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定期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控制制度
的设计和执行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是否依照公司的有
关规定程序进行以及存在的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年度专项监督
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出
具相关结论和意见,要求业务部门分析原因及时改进,并跟踪检查相关建议
的落实情况,同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的内容包括:
    1、审计财务人员的记账凭证与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内容是否一致;金融
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是否正确。
    2、审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中的往来资金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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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计公司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交易人员是否按照相关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程序进行交易。
    4、审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程序与制度执行的有效
性,找出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
    5、针对金融衍生品业务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审核。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公司现行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
管理政策和控制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一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交
易秘密,不得泄漏给与衍生业务无关的公司人员及公司之外的人员。
    第十九条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当按照公司信息披露
及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交易情
况,并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文件。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重大信息后,
应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
析判断相关信息,如需要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的,应及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
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信息上报交易所公开披露。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指定专人对上报的信息予以整理并妥
善保存。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
上报的,追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因未能及时、准确报告
重大信息而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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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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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履行职责,健全公司薪酬管
理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
   根据董事、监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规定聘请的,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聘、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
   (四)非职工代表监事,指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聘的监事;
   (五)职工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监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除独立董事)进行考
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第五条 根据董事、监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
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长
    年薪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补贴福利组成。基本年薪为年薪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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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系数(薪酬系数为 1),年薪基数、绩效年薪核定、补贴福利、考核增
长以及发放方式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二)内部董事
   以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发放标准依照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管理制度》;公司内部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具体为每人每年捌万元(人民币,下同),为
税后津贴,按月发放,并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监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
薪酬。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履行以下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统一由公司承
担:
    (1) 出席公司董事会;
    (2) 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其他职责的情形。
    监事因履行以下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统一由公司承担:
    (1) 列席公司董事会;
    (2) 出席公司监事会
    (3) 出席股东大会;
    (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其他职责的情形。
   第七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
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
事、监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公司给董事(非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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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监事发放董事会会议津贴,以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发放。董事长:6000
元/次;副董事长:5000 元/次;董事(非独立董事):4000 元/次;监事:
3000 元/次。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
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
监事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监管水平,为
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
式实施。原《董事、监事和高管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津贴
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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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八
                    关于审议修订子公司上海保港基金
               2020-2022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 4 月,保税科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子公司上海保港基金 2020-2022 年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的议案》,授权上
海保港基金 2020-2022 年在其注册资本范围内(即人民币 5 亿元)开展如
下业务:
    1、寻求对公司现有主业有协同效应的项目,适时参与资本投资和优
质资源的整合,完善公司产业结构、延伸公司产业链;
    2、项目未实施或部分实施前,为盘活存量资金,使保港基金自有资
金获取较活期存款利率更高的收益,拟适度参与现金宝、国债逆回购、结
构性存款等投资或少量参与二级市场证券投资。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保港基金资金运作效率和投资收益,创新盈利模式,
上海保港基金拟在原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的基础上增加投资渠道,通过使
用自有资金拓宽资产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适度参与现金宝、国债逆回购、
结构性存款等投资或少量参与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等。增加投资渠道后,上海保港基金合计投资额度仍为不超过其注册资
本,即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