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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财务管理制度(2010年4月)2010-04-14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经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公司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公司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实行预算机制,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主办会计签署。

    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子公司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在总经理领导下,财务总监具体分管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1、财务总监职责:

    (1)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依《会计法》、公司有关规章及总经理的授予权限行使职责。

    (2)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4)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6) 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7)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2(8)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9)负责对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10) 管理和监督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1)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2、财务部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财务部门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2) 财务经理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4) 具体落实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5) 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6)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资产清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7) 负责公司发票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8)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具体负责融资(不包括股权投资和对外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担保事项。

    (9) 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10)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会计政策

    第八条 会计政策是公司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规则,是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一、 会计年度: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3二、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内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在报告期内采用的计量属性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且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计量。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七、金融工具的确认、分类和计量方法

    (一)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 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司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在进行后续计量时,四类资产的计量方式有所不同。

    1.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投资收益。

    3.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按双方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及摊余成本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该金融资产处置时其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5.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取得时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认其公允价

    5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四)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及提取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属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在随后发生公允价值回升时,原减值准备可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其减值准备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五)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如果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和,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和,

    与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一)坏账的确认标准: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为坏账;根据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 销的有关规定,所有的资产损失核销均需按权限报批后实施。

    (二)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不同账龄余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一般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6%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15%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范围包括所有应收款项。

    九、存货核算方法

    (一)存货的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辅料、包装物、劳保用品、在产品(完工待检,未入库的产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等)、委托加工物资、备品备件等。

    (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四)存货的计量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7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及其他费用等。

    2.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应缴纳的税金(增值税除外)。

    4.接受捐赠取得的存货计价方法: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其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

    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5.清欠收回的存货按其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对清欠收回的存货实际价值应收债权的帐面净值差异提取全额备抵。

    6.盘盈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账面价格计算,没有账面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计算。

    7.投资者投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

    8.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入账,应收债权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六)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

    8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八)存货损失

    1.如存货发生盘亏或损毁,应作为存货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损失的确认原则: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9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作为商誉;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10面价值。

    (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已出租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直线法进行摊销。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但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物品,属于低值易耗品。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

    (三)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11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以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四)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

    房屋、建筑物 15-35 3或5

    通用设备 10-15 3或5

    专用设备 7-10 3或5

    运输设备 5-7 3或5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计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并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十四、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一)无形资产的核算内容

    公司的无形资产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2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有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如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照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处理。

    (四)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方法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主要资产的减值

    13(一)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公司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

    14的未来现金流量。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十七、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内容及资本化原则

    公司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借款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二)资本化期间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三)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利率的确定

    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15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与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应予资本化利息金额。

    十八、预计负债

    公司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九、政府补助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货币性资产按照收到或应收到的金额计量,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以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交易的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16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物业出租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二十一、所得税核算方法

    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

    17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销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如果暂时性差异是由商誉,或在某一既不影响纳税利润、也不影响会计利润的交易(除了实际合并)中的其它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下产生的,则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则不予确认。

    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在合营公司的权益产生的应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公司能够控制这些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情况则属例外。

    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通常会计入损益,除非其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也会作为权益项目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只有在与它们相关的所得税是由同一个税务机构征收,并且公司打算以净额算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时才互相抵销。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二、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一)公司按《公司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以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对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全部抵销编制。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

    二十三、 关系方关系及其交易

    18(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根据《公司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为:

    1.关联方定义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 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7)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在过去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19(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3.不构成公司关联方的法人和自然人

    (1)与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

    (3)与该公司共同控制合营公司的合营者。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或销售原材料、燃料、动力。

    (2)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提供劳务。

    (4)委托或受托购买、销售。

    (5)代理。

    (6)租赁。

    (7)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8)担保。

    (9)管理方面的合同。

    (10)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1)许可协议。

    (12)赠与。

    (13)债务重组。

    (14)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3.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独立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处理(正常市场价格)。

    20第四章 账务处理程序

    第九条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更换,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增设会计科目时,应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准增加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会计凭证

    (一)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所涉及到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人员的签章;凭证的编号;凭证的附件等。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有关部门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要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报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收款收据或者汇款的银行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二)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sap系统中填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单、审核、记帐、财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

    21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3.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份,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4.如果在结账前发现记帐凭证错误的,应立即在SAP 系统中修改更正记账凭证。已经结账的记帐凭证错误,应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红字冲销、补充登记等方法更正。

    (三) 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四)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并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1)对于各种记帐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章。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十一条 成本计算

    22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应划清各种成本界限和成本开支范围,不准混淆不清、弄虚作假影响成本的准确性。公司制定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成本的核算归集。

    第十二条 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及其说明。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财务人员应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同时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季报、中报和年度财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该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各个年度会计报表中各个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如有变动,应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二)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补充资料,都要填列齐全,不得遗漏。

    (三)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主办会计审阅并签章,按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的财务报告,要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公司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涉及对外公告的财务报告若属此类情况,除重新编报,还向全体股民公告其错误和更正后的报告。

    第十三条 办理会计交接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监交人的选定、移交清册的编制及按照清册的点收、有关人员的签章等项移交事宜,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五章 财务分析

    第十四条 财务分析的含义及目的:

    含义:财务分析是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财务指标,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剖析和评价的一种业务手段。

    目的: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营决策的水平和质量,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

    23第十五条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权益的结构,制订公司筹资的策略。

    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二)分析公司资产的分布和周转使用情况,评价公司资产营运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存货周转率(天数)、应收账款周转率(天数)、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三)分析公司利润完成及盈利水平的变动情况,评价公司的盈利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四)分析公司的现金流量指标和与股东投资相关的指标,评价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股价成长状况。

    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每股净现金流、市盈率、每股净资产、每股股利

    第十六条 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

    (一)财务分析所依据的资料具有真实性,财务指标的计算具有准确性;

    (二)每半年对公司的偿债、营运、盈利能力等进行纵向和横向的综合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 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和方法:

    (一)财务分析应在公司财务总监的主持下进行,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配合进行此项工作。

    (二)财务分析要按照“确定目标、制订方案、收集数据、整理资料、分析因素、作出结论、撰写报告”等程序,根据分析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等进行。

    (三)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财务分析报告要根据报告的不同使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阐述,力求做到中心内容突出,语言精炼,表达准确,层次分明。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 可控费用管理

    (一)可控费用管理的目的:可控费用系公司各部门可以通过有效管理手段加以直接控制的费用,公司通过对部门可控费用考核,旨在节省开支,降低公司费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24(二)可控费用的范围和定义: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实际情况和预算控制目标确定可控费用的范围和定义。

    (三)公司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可控费用的管理。

    第十九条 其它费用的管理

    (一)其它费用的定义:

    除可控费用外公司发生的其它有关生产、销售、管理费用等。

    (二)其它费用的管理:

    1、其它费用的预算:每年年末,公司在年度经营会议上讨论次年其他费用的预算。预算系根据当年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与当年预算的偏差并结合次年的发展计划进行。

    2、其它费用的执行:公司其他费用的具体审批手续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发票管理

    第二十条 发票管理

    发票系公司货币资金收支的重要票据,必须严格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发票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第八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管理的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发生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发行信托基金、少数股东对等投入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集公司拓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并按规定的权限分别向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不能直接进行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性筹资。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下年度公司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批后执行。

    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

    25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和违规设立“小金库”。公司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基础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

    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未经股份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各部门和单位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公司本级财务管理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公司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以本单位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

    26户应及时予以注销。

    第二十七条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如有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四)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对剩余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 会计档案管理的机构:

    会计档案由档案室统一管理。财务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向档案室移交。

    第三十条 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各种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光盘备份的会计数据,各操作人员分配使用的操作密码及更换记录,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凡归档的会计档案,必须达到齐全、完整、真实与准确的要求。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时,由专门财务人员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由主办会计、财务经理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移交会计档案,交接双方根据“移交清册”逐项检查核对,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财务部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材料,由专门财务人员进行整理组卷登记,暂由财务部保存一年,期满后由专门财务人员向档案室移交。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1)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会计档案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 登记、装盒及入柜保管。

    (2)各种会计档案,应存在安全、洁净、防火、防潮、防磁的场所,并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27(3)对会计档案的接收、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及利用情况做好记录。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计算,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时,以财务总监为主,财务部、档案室等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会计档案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报公司董事长同意,做出销毁或继续保管的结论。

    (4)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填写销毁清册,鉴定小组成员签字。

    (5)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室、财务部及保卫科共同派员指定地点监销。

    (六)会计档案的借阅:

    (1) 公司内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2) 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总监同意,方准查阅。

    (3) 查阅会计档案人员,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准随意拆卷、撕页、涂改、 沟画及损坏等。

    (4) 档案室做好会计档案的查阅登记,做好服务,汇编各种数据资料。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和影响本制度执行的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规定与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财经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3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