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一)2015-12-0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晓
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1%股权的议案》及《关于收购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的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转让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1%股权事项》,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股
权转让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5]第 0382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定
价参考依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晓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7187 号)。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公允
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收购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
本次股权收购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5]第 0384 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股权
收购定价参考依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7186
号)。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