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5020 号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大网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大网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浙大网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大网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9 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5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陈根土、沈越和江正元等 49 名交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6,723,068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创元玖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史烈等三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08,193 股,募集配套资金 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8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验资费用 2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9,78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7 号)。 标的资产包括: 1.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以及陈根土、沈越和张灿洪 3 名 自然人所持浙江网新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的 72%股权,以评估值为 基准协商定价 21,6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对价支付 20,160 万元;以 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支付 1,440 万元,由本公司股份发行结束后 10 日内支付完成。 2.网新集团所持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信息)100%股权,以评估值 为基准协商定价 13,000 万元,本公司全部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对价支付。 3.江正元等 10 名自然人所持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普)24.47% 第 3 页 共 9 页 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 11,140.11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对价 支付 8,912.09 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支付 2,228.02 万元,由本公司股份发行结 束后 10 日内支付完成。 4.江正元等 44 名自然人所持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吉投资,系网新 恩普的员工持股平台)78.26%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 9,378.95 万元。其中,本公 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对价支付 7,503.16 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支付 1,875.79 万元,由本公司股份发行结束后 10 日内支付完成。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36.00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5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736.00 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55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64.5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和尚未支付的验资费用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与浙江稠州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18803012010090002850 110,645,462.33 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第 4 页 共 9 页 合 计 110,645,462.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五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额 收购网新电气 72%股权 1,440.00 收购网新恩普 24.71%股权 2,228.02 收购普吉投资 78.26%股权 1,875.79 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 5,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736.19 合计 19,780.00 1.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网新电气 72%股权、网新恩普 24.71%股权、 普吉投资 78.26%股权。其中,现金对价源自募集配套资金,合计 5,543.81 万元,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支付完毕。网新电气、网新恩普、普吉投资可以单独核算效益,但因系一揽子 交易,宜合并阐述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之说明。 2.“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收购资产运营情况 (一)如本专项报告一(一)所述,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了网新 集团以及陈根土、沈越、张灿洪 3 名自然人所持网新电气的 72.00%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 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办妥。 第 5 页 共 9 页 2015 年度,网新电气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59.10 万元,较承诺的利润 实现数 2,000.00 万元多 59.10 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 102.96%。(承诺利润口径为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自购买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按本次收购比例计算网新电气实现归属于本公司 享有的净利润 127.45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92.30 万元 的 0.60%。 (二)如本专项报告一(一)所述,本公司以发行股份为对价,收购了网新集团所持网 新信息的 100.00%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办妥。 2015 年度,网新信息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1.74 万元,较承诺的利润实现数 1,000 万元多 21.74 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 102.17%。 (承诺利润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自购买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按本次收购比例计算网新信息实现归属于本公司 享有的净利润 2.08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92.30 万元的 0.01%。 (三)如本专项报告一(一)所述,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了江正 元等 10 名自然人所持网新恩普的 24.47%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办妥。 2015 年度,网新恩普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57.75 万元,较承诺的利润实现数 3,300 万元多 257.75 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 107.81%。 (承诺利润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自购买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按本次收购比例计算网新恩普实现归属于本公司 享有的净利润 344.75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92.30 万元 的 1.62%。 (四)如本专项报告一(一)所述,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了江正 元等 44 名自然人所持普吉投资的 78.26%股权。标的股权的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办妥。普吉投资系网新恩普的员工持股平台,其除持有网新恩普股权外无其他 实质性业务,业绩承诺口径为网新恩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本公司通过对普吉投资 持有网新恩普 18.95%的股权(本次收购普吉投资的比例*普吉投资占网新恩普的股权比例, 即 78.26%*24.21%=18.95%)。 2015 年度,网新恩普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第 6 页 共 9 页 3,557.75 万元,较承诺的利润实现数 3,300 万元多 257.75 万元,承诺利润完成率为 107.81%。 (承诺利润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自购买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按本次收购比例计算网新恩普实现归属于本公司 享有的净利润 266.93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292.30 万元 的 1.25%。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第 7 页 共 9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78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3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3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变更)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收购网新电气 否 1,440.00 1,440.00 2015 年 12 月 是 否 公司 72%股权 收购网新恩普 公司 24.71%股 否 2,228.02 2,228.02 2015 年 12 月 是 否 权 收购普吉投资 公司 78.26%股 否 1,875.79 1,875.79 2015 年 12 月 是 否 权 大数据及云计 算平台研发项 否 5,500.00 5,500.00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736.19 8,736.19 8,736.00 8,736.00 否 合 计 19,780.00 19,780.00 8,736.00 8,736.00 第 8 页 共 9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