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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大网新: 独立董事意见2016-07-21  

						                                                              独立董事意见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7 月 20 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现就《关于以零价

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是网新集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承诺的履行。

在网新系统去除网新集团融资功能和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网新系统将完全作为

网新信息及网新电气业务承接及资源支持平台,将其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上述业

务的完整性;并有效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体系内智慧

城市业务的独立性。

   该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零价格受让浙大网新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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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国煊      费忠新       詹国华      申元庆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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