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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海运: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1艘18万吨级海岬型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11-12  

						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 2019-03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 1 艘 18 万吨级
          海岬型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加坡公司”)与浙能国际新加坡第一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船务公
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的 1 艘 18 万
吨级(海岬型)船舶—“浙能海 1”轮开展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租期为
60 个月,租期内日租金区间为 3,844 美元-11,044 美元,预计租期内支付租金
不超过 2,000 万美元。
     ●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未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的控股股东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2,010.39
万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发挥境外平台及海外窗口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效应,
拓展公司远洋运输市场,提升公司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营能力,为
建设公司大型船队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积累经验,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
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 1 艘 18 万吨级海岬型船
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与浙能国际船务
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以光船租赁方式(以下简称“光租”)租入
浙能国际船务公司的 1 艘 18 万吨级(海岬型)船舶—“浙能海 1”
轮开展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
     浙能国际船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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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能国际船务公司为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未与浙能国际新加坡第
一船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与浙能国际新加坡第一船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能国际发生
关联交易金额为 22,010.39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6.39%。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27.39 亿港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34832089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 72.49 亿
港元,净资产 30.05 亿港元;2019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19 亿
港元,净利润 2.66 亿港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浙能国际新加坡第一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
    注册资本:10 万美元
    商业登记证号码:201932496C
    经营范围: 煤炭运输
    该公司为浙能国际于 2019 年 9 月在新加坡注册设立的全资单船
公司。
    (二)关联关系
    浙能国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能国际
船务公司为浙能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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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
的规定,浙能国际船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浙能海 1”轮是 2019 年 10 月由浙能国际船务公司购置的散货
船,船籍港为新加坡,载重吨 176,213 吨,2011 年建造。该轮不存
在质押、抵押等影响权属的事项,经检验船况良好。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新加坡公司以光租方式租入“浙能海 1”轮,新加坡公司(承租
人)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船舶所有人)就有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协
商一致签订《光船租赁合同》。
    (一)光租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根据波罗的海国际海事理事会的标准光
船租船契约条款订立合同。
    2、租金
    (1)租金费率根据船舶单个航次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段连续计
算。单个航次日租金区间为 3,844 美元-11,044 美元,具体单航次日
租金以 3,844 美元为基础,加上与上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对应航线
平均运价调整值及燃油调整值,最高不超过 11,044 美元。
    (2)承租人应按合同所载总额支付船舶租金给船舶所有人,每
三个日历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应不晚于每年的 1 月 10 日,4 月 10
日,7 月 10 日以及 10 月 10 日。第一笔租金总额支付开始于船舶交
船开始按天小时计算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计算期,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支付。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应当连续计算支付。
    (3)未尽事宜,当友好协商解决,包括该船舶因不可抗力和不
可控因素引起船舶不能履行澳洲到中国煤炭航线,租金费率友好协商
解决。
    (4)如果在租期内为了满足新生效的法规和国际规则,要求船
舶需要进行主要的技术改造,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友好商议进行租金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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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租期
    自交船之日起 60 个月正负 3 个月,由承租人选择。
    4、租期内该轮由承租人负责管理、经营、保险、维修及保养等。
    5、本合同还将规定还船、合同终止、争议解决、战争风险等其
他条款内容。
    6、合同的生效
    经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定价政策
    本次租金以该船龄船型一般长期光船租赁的市场租金水平为谈
判基准。以该轮经营澳大利亚纽卡斯尔至国内舟山六横煤运航线测算,
预计租期内支付租金不超过 2,000 万美元。以本次光租的租金成本,
加上其他经营及管理成本后,其等价租金水平符合该船龄船型一般长
期光船租赁的市场租金水平。
    根据目前澳大利亚纽卡斯尔至国内舟山六横煤运航线租金价格
测算,预计开展本次光租船舶经营业务新加坡公司每年实现盈利 50
万美元左右。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加坡公司利用境外平台优势,在发挥自有船舶国际干散货运营
能力的基础上,已开展多年海岬型船舶程租运输进口煤业务。此次新
加坡公司开展光租业务,有利于公司灵活运用轻资产方式快速控制海
外运力,为公司建立大型船队积累经营及管理经验,增强综合竞争实
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 1
艘 18 万吨级海岬型船舶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应参加表
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关联董事胡敏、董军、俞建楠
和蒋海良回避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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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指导新加坡公司签订《船舶光租合
同》及其相关事项。
    该交易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
可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王端旭先生、杨华军先生、钟昌标先生和徐
衍修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
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
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
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新加坡公司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开展光租业务,有利于公司
灵活运用轻资产方式快速控制海外运力,提升公司国际干散货运输业
务经营能力,为公司建立大型船队积累经营及管理经验。新加坡公司
与浙能国际船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用一般商
业条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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