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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9-27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3-03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 点整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杨桥东路 118 号宏扬新城建福大厦本公司十九层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关
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 1 项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4 月 25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2、3 项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第 4 项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9 月 24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建水
泥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的
公告》。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13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八)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等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3 年 10 月 15 日-2013 年 10 月 20 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5、登记地点:福州市杨桥东路 118 号宏扬新城建福大厦十九层本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617751 或 88561820
       传    真:0591-88561717
       联 系 人;林国金、仇银君
       邮    编:350001
       (九)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期间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
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加盖章)注 1: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2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注 2: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2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
 4
       赁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单位的,需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
     公章;
         注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应在审议事项相应的方框中打“√”表示
     指示的表决意见,并在其他两个方框划中“—”。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
     项表决意见。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表决意见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注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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