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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2-18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合同》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拟与特定终端用户签订《数据
中心服务合同》提供全权担保,并承担项目前期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孙公司在规范
运营行为条件下与法律责任相对应的合理风险。本次担保事项可以确保公司经营
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公司向我们提供的公司及孙公司有关背景信息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总资产 5,314.34 万,净资产-19.39
万,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18.77 万元。公司截至目前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承诺不超
限额担保、不违规担保、确保担保对象的运营行为可控、合规、合法。不会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所审议担保事项无异议,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巍、张强、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