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鹏博士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21-061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6 月 18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4 鹏博士 2021/6/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8.03%股份的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7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数据中心资产转让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 5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 《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关于 2021 年度融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及授 √
权的议案》
9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数据中心资产转让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9 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议案 10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达苑投
资有限公司、杨学平及以上股东的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7 《关于 2021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
8 《关于 2021 年度融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
及授权的议案》
9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数据中心资产转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