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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1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关联方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天业

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根据

其协议安排的相关公司资金占用及应收利息余额为 201,257,337.55 元。

    二、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的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 977,410,737.73 元。

     2、2018 年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3 亿元。此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子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提供的担保,并且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报告期

末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3、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地产销售,公司为山东乐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乐高”)提供

了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 2018 年末,

公司为山东乐高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76 亿元。

    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收回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我们将督促公司加强治理,规范运作,严格内控执行,避免此

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