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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期货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5-12-2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更好地利用期货和钢材电子中远期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
通过开展与生产钢铁有关的原燃材料产品和钢铁产品期货或钢材电子中远期套
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经济活动,使得企业达到有效
规避和减少原燃材料、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提高企业赢利水平,增强企业竞争
力。
2. 依据
2.1. 《安徽省省属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评价【2011】
       258 号)
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范围
3.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钢铁
       所需的原燃材料产品及钢铁产品的期货和钢材电子中远期交易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期货(商品)交易所交易
       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
       货交易数量。
3.2.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对冲和实物交割方式进行交易。
4. 术语和定义
4.1. 期货业务:是指与钢铁生产经营有关的原燃材料产品期货、钢铁产品期货
       和钢材电子中远期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经济活动。不涉及股票、基金、债
       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期权合约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
4.2. 套期保值:是指为避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有关原燃材料和钢铁产品
       现货市场上的价格风险而在期货市场上采取与现货市场上方向相反的买卖
       行为。
4.3. 原燃材料产品:是指用于生产钢铁产品所需的矿石、煤炭、焦炭、废钢、生
       铁、钢坯、合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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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业务单位:是指股份公司的销售公司、采购中心、废钢公司和其他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股份公司总经理负责开展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工作,
    并组织成立公司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期货业
    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期货业务风控组(以下简称“风控组”)。
5.2. 股份公司董事会负责批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办法和期货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5.3. 股份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授权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并定期向公司汇报期货套期保值工作情况。
5.4.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正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市场部、
    企管部、计财部、监察审计部、销售公司和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
    人员。领导小组是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
5.4.1. 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期货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
5.4.2. 向工作组授权使用保证金额度;
5.4.3. 批准实物交割;
5.4.4. 负责超出工作组权限范围的业务决策及应急处理。
5.4.5. 定期审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工作报告,对套期保值工作结果进行评价。
5.5. 工作组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运作的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
    具体工作。工作组设在市场部,组长由市场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市场部
    期货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市场部、计财部指定从事市场分析、交易、风险
    控制、结算、资金调拨、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等岗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5.5.1. 贯彻执行期货领导小组决定,负责与期货业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5.2.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期货业务开户的设立、管理、监督、撤销等具体事宜;
5.5.3. 负责拟定或修订公司期货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等;
5.5.4. 负责拟订或修订中长期套期保值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风控组备案;
5.5.5. 负责在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制订、调整和执行日常套期保值方案,并报风
      控组备案;
5.5.6. 负责资金的申请,按照领导小组批示办理资金划转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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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7. 负责制订和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5.5.8. 负责提交实物交割申请,或超出权限范围的平仓申请;
5.5.9. 负责统计、汇总套期保值信息资料,建立套保业务档案;
5.5.10. 编制套期保值工作报告,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套期保值工作情况;
5.5.11. 负责与银行和期货公司进行资金对帐。
5.6. 风控组是公司期货业务的监控、评价机构。风控组设在监察审计部,组长
     由监察审计部指定专人担任。主要职责:
5.6.1. 全面掌握工作组期货运作情况;
5.6.2. 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监管制度;
5.6.3. 监控工作组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执行,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5.6.4. 对期货业务执行情况实施风险评价。
5.7. 业务单位职责:
5.7.1. 提出相关产品实施套期保值申请;
5.7.2. 负责实物交割等相关事宜。
6. 工作流程
6.1. 套期保值计划与额度管理
6.1.1. 流程图(见附件 1)。
6.1.2. 工作组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工作计划,经
      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同时报马钢(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和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6.1.3. 股份公司总经理在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工作计划范围内,授权领导小组代理
      行使期货业务管理权限,并授权工作组使用一定的套保额度。
6.1.4. 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和被授权的套保额度,工作组结合公司生
      产和市场变化趋势,择机制订具体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操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同时将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与操作计划报风控组备案。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方案和操作计划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套期保值目标、品种、套
      期合约、套保数量、建仓策略、平仓或交割策略、保证金额度控制、风险
      评估及止盈止损等内容。
6.1.5. 业务单位因自身业务需要对有关产品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应向工作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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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申请,在工作组套保额度权限范围内,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后,可纳入
      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操作计划;超出工作组套保额度权限范围
      的,由工作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需增加保证金由计财部完成报批和
      资金划拨工作。
6.1.6. 在中长期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实施完毕后,工作组须编制套期保值工作报告
      (期现合并统计),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和评价,同时报风控组备案。在
      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实施过程中,工作组须编制季度套期保值工作报告
      (期现合并统计),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和评价,同时报风控组备案。
6.1.7. 风控组对套期保值业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随时向领导小组提示风
      险,并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6.1.8. 每年底,工作组编制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年度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
      由股份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6.2.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
6.2.1. 流程图(见附件 2)。
6.2.2. 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为规范操作、防控风险,工作组设置现
      货分析员、期货分析员、交易员、风险控制员和结算员等岗位,各相关人
      员须按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业务操作,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操作。
6.2.3. 在获得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求后,现货分析员与期货分析员分别对现货市
      场与期货市场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套期保值方案建议,期货分析员拟定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报工作组组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风控
      组备案。
6.2.4. 根据批准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交易员负责拟定《交易计
      划单》(见附件 3),经工作组批准并通知风控员后,可在交易系统内下单
      操作。风控员依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全程监督实施过程,
      发现问题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报告并要求交易员停止操作。交易员每天将
      《期货开平仓操作成交确认单》(见附件 4)报工作组审核确认后,交结
      算员存档备案。
6.2.5. 在整个套期保值方案实施过程中,现货分析员须及时反馈现货计划、订单
      成交及库存等情况,交易员可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和套期保值目标,在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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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范围内对已建仓品种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超出套保方案范围的,须
      填报《期货业务平仓操作审批表》(附件 5),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
      行(紧急情况下可获得口头或电子批准,同时告知风控员,并在事后及时
      补签批准文件),风控员全程监督实施过程,发现问题立即向工作组组长
      报告并要求交易员停止操作。
6.2.6. 结算员在每次建仓和平仓完毕后,须及时收集各类审批文件和资金结算
      单,并与交易所、期货公司、银行、公司财务部门等单位进行信息确认,
      跟踪交易帐户和资金帐户变动情况,同时按公司财务结算和档案管理要
      求,完成套期保值相关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6.2.7. 每周交易完成后,交易员或结算员通过信息平台,向工作组组长和风控组
      报告新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总持仓状况、结
      算盈亏状况、保证金使用状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在全部套期保值业
      务方案实施完毕后,期货分析员依据公司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盈亏结果
      编制《期货套期保值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和评价,并将实施结果
      报风控组。
6.2.8. 根据市场变化,超出工作组额度范围需要增加保证金时,工作组须向领导
      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小组批准后,计财部应及时将相应的追加保证金
      划拨到期货交易的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上,确保交易正常进行。
6.2.9. 在领导小组批准授权的保证金额度(含追加金额)范围内,根据需要,交易
      资金账户与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由工作组书面提出,填报
      《期货业务保证金划转审批表》(附件 7),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后执行。
6.2.10. 在实施套期保值方案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超出授权处理范围的,
      工作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规避风险。
6.2.11. 原燃材料和钢材实物交割由工作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原燃材料和钢
      材市场走势,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销售公司
      和采购中心按照原燃材料和钢材期货交易有关实物交割等规章制度办理
      相关实物交割事宜。
6.2.12. 风控组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工作组套期保值期货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全程
      风险监控,定期编制《期货业务风险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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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业务管理
7.1. 授权管理
7.1.1.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有高风险、高时效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可实行逐级授
      权操作管理,授权遵循递减原则。被授权人仅限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
      或操作权力,为规避突发市场交易风险,在特定时期内急需超出授权范围
      操作的,必须获得授权人口头或电子信息同意,方可实施操作,并在操作
      完成后补办审批或临时授权手续。
7.1.2. 为简化公司内部授权手续,公司董事会批准期货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
      可视同已授权股份公司总经理在此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应
      权限;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担任,全权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工作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各项工作。
7.1.3. 所有授权和指令下达必须有书面记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明细表》 附
      件 6)或在实施后由授权人签字确认。
7.2. 套期保值账户管理
7.2.1. 套期保值账户管理包括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以下简称“交易账户”)管理和
      套期保值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资金账户”)管理。用于期货
      交易的“专用资金账户”同时开立于外部银行和马钢集团财务公司。帐户
      开立与注销由工作组和计财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并在风控组备案。
7.2.2. 市场部负责股份公司交易账户与外部银行专用资金帐户的开立、注销、资
      金划转及日常交易管理。计财部负责马钢集团财务公司专用资金账户的开
      立、注销、资金划转及核算;负责专用资金帐户相关凭证及附件的管理和
      归档。
7.2.3. 交易账户与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一一对应,交易保证金资金只能在交易
      账户与对应的专用资金账户之间往来。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之间禁止资
      金划转。
7.2.4. 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只用于经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得有外借、担保等与
      套期保值业务无关的活动;专用资金账户、交易账户仅限于用于办理交易、
      交割中发生的资金收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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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资金管理
7.3.1. 根据套期保值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组提出的追加保证金所需金额,经公司
      批准后,计财部将套期保值所需交易保证金资金及时转入马钢集团财务公
      司之“专用资金账户”,并划拨至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经工作组组
      长批准后,由工作组结算员将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保证金转入期货
      “交易账户”用于期货交易。结算员每月至少与计财部核算人员进行一次
      对帐,核算当月实际盈亏、浮盈浮亏和资金余额等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核
      算和审计监管要求,结算员须及时提供季度、半年度、年度期货交易账户
      和专用资金账户对帐单等正式材料。
7.3.2. 期货交易保证金需撤出“交易账户”时,由工作组结算员按工作组要求提
      出申请,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后,退回至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如公
      司需要归集期货交易保证金,由结算员提出申请,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后,
      再将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归集至马钢集团财务公司的“专
      用资金账户”。结算员须妥善保存资金划转相关资料,并做好“交易账户”
      和外部银行“专用资金帐户”的资金监管工作。资金划转示意图(见附件
      8)
7.3.3. 计财部负责审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中资金的可行性和安全性;针对套期保
      值业务,做好资金计划、现金流管理和财务核算;监察资金账户的资金动
      态,如有资金异常,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7.4. 交易管理
7.4.1. 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交易员可在每个交易日择机
      进行交易,但在每次交易前,须向风控员进行通报,便于风控员进行交易
      监督。如行情超出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交易员须立即向工作组
      组长通报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操作建议,工作组组长可盘中下达交易指
      令;如行情超出工作组权限范围,工作组组长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7.4.2. 工作组风控员须实时监督交易员操作过程,对盘中交易指令是否符合授权
      范围,交易过程是否符合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确认,
      如不符合,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决定向领导小组汇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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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3. 交易完成后,交易员填写每笔交易明细表,包括交易合约、买卖方向、价
      格、数量、开平仓等内容,交易员和风控员对每笔交易情况进行核实、签
      字,并将交易明细表报工作组副组长审核后,报组长确认、签字。如风控
      员发现交易结果不符合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和实施计划,立即向工作组组长
      汇报,超出权限范围的,工作组须向领导小组和风控组提交书面说明。
7.4.4. 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交易总持仓不得大于各类套期保值方案确定的总和
      上限,交易保证金总额占用不得大于交易账户权益的三分之二。
7.4.5. 由于市场变化或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比例等原因,保证金占用超出上条规定
      时,工作组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决定是否向公
      司申请增加保证金或办理仓单质押,用以抵作保证金。
7.5. 交割管理
7.5.1. 工作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实物交割申请,经领
      导小组批准后,工作组应提前与生产、销售、财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确保顺利交割。销售公司和采购中心根据领导小组批示,按照原燃材料和
      钢材期货交易有关实物交割等规章制度办理相关实物交割事宜。
7.6. 风控管理
7.6.1. 风控组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检查,监督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核
      查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和交易方案,发现异常须立即向领
      导小组报告。
7.6.2. 在公司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风控员须监控期货头
      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时间上相匹配;建立和完
      善资金风险测算模型,监控已占用的保证金(含货币资金及仓单质押资金)
      数量、持仓均价、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含货币资金及仓单质押资金)数
      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为应对行情朝不利方向变化公司可能追
      加的保证金数量等。
7.6.3. 会计核算人员应每月末与交易员或结算员核对保证金余额,并形成书面记
      录,报风控组备案。
7.6.4. 工作组中的交易员、风险控制员、结算员等岗位应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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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能相互监督制约。
8. 责任承担
8.1.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相关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出现
    违反本管理办法或超越权限进行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的,由违规人
    员对交易风险或损失承担直接责任,风控员、风控组承担监管责任,组长、
    副组长承担领导责任,其他人员根据其相应职责承担责任。
8.2. 公司应区分不同情况,对违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通过法律
    途径向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违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其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 保密
    期货业务是公司商业机密活动,所有涉及人员必须按照《马钢商业秘密管
    理办法》执行。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期货交易
    方案和计划、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泄密事件,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按照《马钢泄密事
    件查处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10. 相关文件
10.1. 《安徽省省属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评价【2011】
    258 号)
10.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马钢董决【2013】21 号)
11. 其他
11.1.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1.2.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9页   共 17 页
附件 1




         第 10 页   共 17 页
附件 2




         第 11 页   共 17 页
附件 3
年    月交易计划单                                            编号:SRGFQ/M126 016-3
                     买入(手,元/吨)      卖出(手,元/吨) 平仓(手,元/吨)
 时间     交易合约
                      数量      价格         数量        价格        数量        价格




             说明




            交易员
                                                      签字 :               年   月   日


     期货工作组副组长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期货工作组组长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提交时间:




                              第 12 页   共 17 页
附件 4

                       期货开平仓操作成交确认单
套期保值品种:                                             编号:SRGFQ/M126 016-4
期货     开仓   开仓均价    开仓总数   平仓     平仓均价     平仓总数   平仓盈亏
                                                                                    备注
合约     时间   (元/吨)   量(手)   时间     (元/吨) 量(手)      (万元)




总计




日志

说明




         公司期货工作组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组长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提交时间:




                                  第 13 页    共 17 页
  附件 5

                          期货平仓操作审批表
  套期保值品种:                                           编号:SRGFQ/M126 016-5
                    拟平仓总数量                            拟平仓价格
    期货合约                           拟平仓时间                               备注
                       (手)                                  (元/吨)




    风险提示       宏观调控政策、原燃料价格、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说明:




 公司期货工作组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组长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报批时间:




                                第 14 页   共 17 页
附件 6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明细表                          编号:SRGFQ/M126 016-6
            交易情况                      成交情况(元/吨)
日   品种              交易数量                                       交 易
            买   卖               开仓       平仓    套 期     备注           审核   批准
期   合约              (手)                                         员
                                                     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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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7

         期货保证金划转审批表                           编号:SRGFQ/M126 016-8

                              账户名称(开户单位)                        账户类型
申请划转资金额度
    (万元)          转出


                      转入




         说明




 公司期货工作组
    组长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公司计财部
    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意见
                    签字 :                                     年      月       日

  提交时间:
  备注:1、账户资金划转按规定权限审批执行。
          2、账户类型填写交易账户/外部专用资金账户/公司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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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8

                              资金划转示意图



                                            交易账户


                                       1               2


                                     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


                                       3               4


                                       公司专用资金账户




说明:(1)工作组负责交易账户和外部银行专用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第 1、2 类资金流向

的划转由工作组组长批准执行;(2)计财部负责公司专用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第 3、4 类

资金流向的划转由工作组组长和计财部经理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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