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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16-10-28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与马钢(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同步以现
         金一次性对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增加注册
         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91000 万元人民币,集团
         公司出资 9000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协议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
         先生、钱海帆先生、苏世怀先生、任天宝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次增资对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集团公司对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双方
按原出资比例、同步以现金一次性增资,公司出资 91000 万元人民币,
集团公司出资 9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
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上,公司董事对该次增资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
帆先生、苏世怀先生、任天宝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与会的
三名非关联董事即三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
      2、法定代表人:高海建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500150509144U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29,829 万元
      5、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
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
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
      7、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资产总额 822.76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0.82 亿元
      营业收入 503.71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0.20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指挥中心主楼
8层
      2、法定代表人:丁毅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5005830451030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
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
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
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7、201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资产总额 7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78 亿元
    营业收入 1.64 亿元
    利润总额   1.43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7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由公司和集团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
币(含 500 万美元),公司、集团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91%与 9%,
于 2011 年 9 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其风险抵抗能力、提升其
金融服务水平,公司和集团公司向将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 亿元
人民币。本次增资公司与集团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同步以现金一次性
增资,公司出资 91000 万元人民币,集团公司出资 9000 万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 亿元人民币(含 500 万
美元),公司出资额为 182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91%,集团公司出资额为 1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该次增资可提高财务公司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抗能力

    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公布的 2015 年度行业评级结果,在参与评
级的 222 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中,68 家被评为 A 类,财务公司获评 A
类(创新类)公司,位列行业第 37 位,表明财务公司符合功能定位,
经营与服务能力强,风险管理能力较强。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2015
年度统计数据,财务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4.78 亿元,位列行业第 101
位;资本充足率为 19.03%,位列行业第 164 位。财务公司经营服务
能力,与其资本实力不匹配,因此,财务公司有必要增加注册资本,
提高其资本实力和资本充足率,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支撑其业务
范围的拓展。
    (二) 该次增资可提高财务公司业务规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随着获批业务范围的增加,财务公司资本实力与金融服务能力不
匹配的问题逐渐暴露,制约了其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影响了财务公
司在公司去产能、促转型中的降成本作用和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在
现有行业监管规则下,财务公司受资本总额偏小影响,现有的业务规
模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从外部金融机构拆入资金也不
能完全满足业务需要,资金收益难以提升。为此,公司和集团公司有
必要向其增加注册资本,以提升业务规模,改善其金融服务能力。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上,与会的三名非关联董事即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协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同洲先生、杨亚达女士、刘芳端先生认为:该次
增资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次增资按商业原则签订,不会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同意该次增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