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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汾酒: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综合楼

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秋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

13名,陈鹰副董事长、侯孝海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贾瑞东独立董事委托樊三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汾酒集团公司资产的议案》。

                               1
    为理顺公司资产权属关系,依据《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拟向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会议同意出资 4673.08 万元(不含税)购买目前使用权属为山西
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的设备、建筑
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汾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购买汾酒集团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6 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是否符
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予以审查,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就购买资产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购买汾酒集团资产的事项,交易目的在于理顺公司资产权属关
系。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认,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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