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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马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11-1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
         询函》之回复报告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神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就贵部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29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
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
“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一、关于本次交易面临的风险

    1.预案披露,2016年11月,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平煤神马集团或交易对方)曾筹划和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股权委托
管理的方式,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或标的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在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进过程中,因尼龙化工公司存在锅炉
排放不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导致重组无法实施。请补充披露:

    (1)截至目前,上述障碍解决情况,是否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2)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形成本次交易实质性障碍的风险和问题,
如有,请充分披露并揭示相关风险。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截至目前,上述障碍解决情况,是否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履行承诺,支持神马股份整合尼
龙 66 产业链,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神马股份筹划和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拟
通过股权委托管理的方式,将尼龙化工公司注入神马股份。

    2016 年 12 月 14 日,神马股份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
告》,披露在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尼龙化工公司存在以下事
项:

    1、尼龙化工公司是成立于 1996 年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近年来,国家环保监
管政策趋紧,2016 年 8 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平顶山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7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尽调过程中发现,尼龙化工公
司现有 4 台锅炉列入整改范围,需要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如不能按规定整改,可能对尼龙化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地方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尼龙化
工公司存在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在尽调过程中发现,因该事项导致


                                   2
尼龙化工公司 KA 油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笑气项目安全评价验收及尼龙化工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等工作受到影响,该事项的
解决需要一定时间。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终止筹划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及尼龙化工公司共同努力,上述锅炉
排放不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1、锅炉超低排放工作开展情况

    尼龙化工公司 1#、2#、3#、4#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 2016 年 10 月建成
并投入试运行。为了稳定达标排放,在超低排放基础上又进一步进行超低排放深
度治理,主要是在锅炉原有的炉内喷钙脱硫、SNCR 脱硝系统和布袋除尘系统基
础上新增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施,进一步的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浓度。2017
年 1 月完成了 1#、2#、3#锅炉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工程;2017 年 4 月完成了 4#锅
炉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工程,效果明显。2017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4 日对 1#、2#、
3#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评估监测;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6 月 24 日对 4#
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评估监测。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公布 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水平企业的公告》(2017
年第 1 号),2017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公布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 4 号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公告》 2017 年第 2 号),尼龙化工公司 1#、
2#、3#、4#锅炉均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2、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

    根据地方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因存在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导
致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 O)WH 安许证字[2014]00033,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到期)存在续期困难。后经与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河
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以神马股份作为主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
尼龙化工公司厂区、万里化工公司厂区、工程塑料公司厂区纳入许可范围。
2017 年 9 月 20 日,神马股份收到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编号:(豫 O)WH 安许证字[2017]00033),有效期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



                                     3
    综上所述,尼龙化工公司在前次重组中存在的上述锅炉排放不达标、与相
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
响。

    (二)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形成本次交易实质性障碍的风险和问题,
如有,请充分披露并揭示相关风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
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尽职调
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标的公司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在前次重组中存在的上述锅炉排放不
达标、与相邻企业防火间距不足等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
大影响;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尚未结束,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尚未发现标的
公司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及目的”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之“1、股东承诺资产注入,整合内部产业
链资源”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2.预案披露,本次交易目的为控股股东履行前期承诺,完成对尼龙化工公司
的收购,减少公司的大额关联交易。请补充披露:

    (1)公司目前与尼龙化工近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采购及销售
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金额、占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比例,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履
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等;

    (2)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结合目前集团内部采购和销售安排,预
计本次交易后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额度及内容,说明本次交易能否达到减少大
额关联交易的目的。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
    回复:

    (一)公司目前与尼龙化工近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采购及销售
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金额、占同类产品或服务的比例,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履
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等

    上市公司与尼龙化工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尼龙 66 盐   204,561.11   100%      332,928.98     100%   329,712.39     100%
           中间体及其
关联采购                  126,554.61 55.89%      145,343.24   47.94%   129,992.87   45.00%
               他
               合计       331,115.72             478,272.22            459,705.26
           精苯等原材
关联销售                  154,754.97 70.65%       66,699.46   41.53%   114,916.69   42.32%
               料
关联采购
及关联销        —        485,870.69             544,971.68            574,621.95
售总额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由双方
协商确定。具体定价方式为: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尼龙 66 盐,
交易价格主要根据己二腈、精苯、氢气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
下游终端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进行确定;上市公司销售给标的公司的产品主要
为精苯、环己醇、己二腈等,该部分产品主要系上市公司统一采购,总体交易
原则是在其采购价格基础上加上一定的账期费用和合理利润后销售给标的公
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神马股份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及 2018 年 6 月 28 日神马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4 日神马股份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19 年 6 月 28 日神马股
份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及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
    经核查上市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公告文件,上市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结合目前集团内部采购和销售安排,预
计本次交易后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额度及内容,说明本次交易能否达到减少
大额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9-011)显示,上市公司
预计 2019 年发生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209,147.55 万元,其中预计对尼龙化工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预计金额

尼龙化工公司              采购               原材料及商品                486,440.00

化纤织造公司              采购                  浸胶帆布                     41.55

                      关联采购小计                                       486,481.55

尼龙化工公司              销售            己二腈、精苯、环己醇           228,556.48
                                          工业丝、间苯二酚、天
化纤织造公司              销售                                             3,201.63
                                             然胶、乳胶等
                      关联销售小计                                       231,758.11

                 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合计                                  718,239.66


    本次交易完成后,尼龙化工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上
市公司外部关联方统计范围,预计能减少上市公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临 2019-011)中所列明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718,239.66 万元,其中关联采购减少
486,481.55 万元,关联销售减少 231,758.11 万元。本次交易能达到减少大额关联
交易的目的。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神马股份最近两年一期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能达到减少大额关联交易的目的。

    (四)补充披露情况




                                      6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及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之“1、履行股东前期承诺,减少关联交易”
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3.预案披露,公司、平煤神马集团和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对尼龙化工持股比例分别为36.24%、37.72%和26.04%。根据公
司半年报,公司2019年6月30日对尼龙化工持股比例为49%。请补充披露:

    (1)短期内公司持股比例变化的原因;

    (2)产业基金获得 26.04%标的资产的时间,获得方式,成本等信息,产业
基金是否已经放弃标的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公司与产业基金是否就其持有的 26.04%标的公司股权作出未来安排。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短期内公司持股比例变化的原因

    2016 年以来,《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 号)、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颁布,对国企降杠杆提出
了相关要求。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的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结构
性去杠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切入点。

    为积极响应国有企业及金融行业“去杠杆”要求,进一步提升防范金融风险
的能力,2018 年 8 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上市公司、尼龙化工公司以及产业
转型发展基金四方签订了编号为【JHHT-HNPMZZKGXY-001】的《增资扩股协
议》,协议约定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向尼龙化工公司增资 10 亿元,产业转型发展基
金增资后占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 26.04%,上市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对尼龙化工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36.24%、37.72%和 26.04%。
2019 年 4 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编号为 gqsgxybcxy001),明确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上市公司按原


                                    7
持股比例分别负有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的回购义务,即回购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和上市公司分别按 51%、49%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第十条规
定,“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的,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因此,基于前述协议,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对
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上市公司而言,均为一项金融负债,上市公司 2019 年半
年报中所披露的 49%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增资前上市
公司持股比例确认对尼龙化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二)产业转型发展基金获得 26.04%标的资产的时间,获得方式,成本等
信息,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是否已经放弃标的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1、产业转型发展基金获得26.04%标的资产的时间,获得方式,成本等信息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系由招商资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煤神马投资、前
海建合投资合伙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的股权架构如下:




    2018 年 8 月 20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上市公司、尼龙化工公司以及产业
转型发展基金四方签订了编号为【JHHT-HNPMZZKGXY-001】的《增资扩股协
议》,协议约定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向尼龙化工公司缴付投资价款合计人民币 10
亿元,增资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资价格按照基准日尼龙化工公司的
账面每股净资产,上述价款全部计入尼龙化工公司的注册资本,产业转型发展基
金缴付的投资价款全部以现金方式认缴。


                                   8
    2018 年 9 月 30 日,尼龙化工公司就上述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增资事项履行了
工商变更登记程序。该次增资完成后,尼龙化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                 持股比例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               100,000.00                   26.0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62,847.91                    37.72%
        神马股份                   60,383.29                    36.24%
          合计                     223,231.20                   100%
    注:此次增资中,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股比例按增资额占增资后 2017 年末尼龙化工公
司净资产比例计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分别按增资前各自持股比例对应
2017 年末尼龙化工公司净资产占增资后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计算。

    2019 年 4 月 23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上市公司、尼龙化工公司以及产业
转型发展基金四方签订了编号为【zzkgbcxy-001】的《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修改原《增资扩股协议》第 2.3 条款“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向尼龙化工公司缴
付投资价款合计人民币 10 亿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为“产业转型发展基金以
10 亿元人民币对尼龙化工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58,59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1,41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还约定将原《增资扩股
协议》第 2.5 条款各方出资额修改为“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出资 58,590 万元,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出资 84,870 万元,上市公司出资 81,540.07 万元,注册资本总额由
223,231.20 万元增加至 225,000.00 万元,神马股份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尼龙化工公司经审计的年报财务报告所列所有者权益为基准,以届
时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或其他收益转增,三方持股比例不变”。

    2019 年 5 月 14 日,尼龙化工公司就上述增资及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减资事项
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此次变更完成后,尼龙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               58,590.00                    26.0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84,870.00                    37.72%
        神马股份                   81,540.07                    36.24%
          合计                     225,000.00                   100%

    2、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是否已经放弃标的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对于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并无优先购买权,但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仍就本次尼龙化工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取得了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的事前同
意,具体如下:

    2019 年 10 月 10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收到了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出具的《河
南平煤神马集团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关于神马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紧急公函>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原则上同意
上市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 37.72%的股权。

    (三)公司与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是否就其持有的 26.04%标的公司股权作出
未来安排

    在前述《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签
订了编号为【JHHT-HNPMGQSGXY-001】的《股权收购协议》,《股权收购协议》
约定产业转型基金持股期间不超过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期后具体退出方式如
下:(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负有无条件按照协议约定收购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所持
有尼龙化工公司 26.04%股权的义务;(2)若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股期间,尼龙
化工公司成功注入上市公司(以尼龙化工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为准),则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将享有届时将其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转换成上市公司股
权的权利,或享有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
的权利,且上述权利不影响或削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收购标的股权的任何义务。

    此外,《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了未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收购产业转型发展基
金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价款包括股权收购基本价款及股权收购溢价款两部分,
其中回购基本价款的金额等于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的向尼龙化工公司支付的全部
投资价款。股权收购溢价款分为固定收购溢价款及浮动收购溢价款两部分。固定
收购溢价款第一年按 7%,第二年 6.5%(两年固定收益率分别以 5 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上浮 210BP 和 160BP 计算);浮动收购溢价款与尼龙化工公司 2018-2020 年
各年度的利润总额相关联,占利润总额的 0-1%。




                                    10
    《股权收购协议》还约定,若尼龙化工公司未来被注入上市公司后,产业转
型发展基金所持尼龙化工公司任何股权未成功换股为上市公司股权,则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除支付前述股权收购基本价款及股权收购溢价款之外,还应向产业
转型发展基金支付补偿收益,补偿收益在退出日一次性支付。

    2019 年 4 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产业转型发展基金签订了编号为【gqsgxy
bcxy001】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补充约定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
上市公司可以按原持股比例分别对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
进行回购,若上市公司作为共同收购人完成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对产业转型发
展基金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的无条件收购义务,也不构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对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有的全部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收购义务的削弱和免除。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有的尼龙化工公司股权的后续退出路径安排待上市公
司公布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时予以明确。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短期内公司持股比例变化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已经放弃标的资产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与产业转型发展基
金就其持有的 26.04%标的公司股权未来安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拟购买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产权
控制关系”之“(二)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概况”中补充披露相
关内容。

    4.预案披露,公司部分高管前期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请补充披露:

    (1)结合相关规定,说明处罚事项是否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是否构成
发行股份的障碍;

    (2)说明公司对处罚事项的解决措施;

    (3)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请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

                                   11
    回复:

    (一)结合相关规定,说明处罚事项是否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是否构成
发行股份的障碍

    1、处罚事项具体情况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及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王良、时任上市公司
财务总监赵运通、时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段文亮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6]1 号),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做出相关行政处罚: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二、
对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三、对赵运通、段文亮给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 3 万元罚款。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4)。

    2、相关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

    3、处罚事项是否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是否构成发行股份的障碍

    前述处罚涉及的相关人员:王良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长职务,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赵运通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中,除段文亮仍然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外,王良和赵运通均已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职
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的交
易协议。上市公司拟于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段文亮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满三十
六个月之后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并发布交易草案,届时上市公司及其



                                      12
现任董事、高管将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影响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实质条件的情形。

    因此,上市公司已针对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段文亮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事项对本次交易作出时间上的安排,该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不构成本
次交易的障碍。

    (二)说明公司对处罚事项的解决措施

    上述受处罚人员中,除段文亮仍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外,王良
和赵运通均已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职务。

    针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段文亮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上
市公司拟于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段文亮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满三十六个月之
后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并发布交易草案,届时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
高管将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影响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实质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除前述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针对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段文亮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对本次交易作出时间上的安排,该事项不会对本次交
易产生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障碍。除前述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上市公司不
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十、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13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二、关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

    5.预案披露,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尼龙化工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全球同行
业中已处于领先水平,具备技术研发优势。请补充披露:

    (1)近两年及一期标的资产研发投入情况,包括金额,占销售收入比重,
资本化和费用化情况等;

    (2)详细说明标的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的具体所指,并与行业内情况比较,
说明其优势所在。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近两年及一期标的资产研发投入情况,包括金额,占销售收入比重,
资本化和费用化情况等

    标的公司近两年一期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投入                     占销售收入
    年度
                   费用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合计        比重(%)

   2017 年              16,593.16                -   16,593.16           3.35
   2018 年              20,098.54                -   20,098.54           3.68
2019 年 1-8 月          15,119.56                -   15,119.56           4.1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标的公司近两年及一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占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标的
公司研发投入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无资本化。

    (二)详细说明标的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的具体所指,并与行业内情况比较,
说明其优势所在

    1、技术研发优势



                                      14
      (1)完善的创新平台

      标的公司始终致力于以技术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拥有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创
新体系。标的公司先后成立了省级创新平台“河南省聚酰胺中间体重点实验室”
和“河南省聚酰胺及中间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支持。此外,
标的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紧密的长
期合作关系,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同时,标的公司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实践基地,借助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科研能力,多样化开展
产学研合作。

      (2)领先的生产技术

      作为国内尼龙化工行业的领军企业,标的公司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
国际先进水平的尼龙 66 盐产业链关键生产技术,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                      技术优势表征
                                               创新设计了成盐反应器、熟化罐和在线
        高品质尼龙
                      一种尼龙 66 盐水溶液的   检测设备,大大简化了生产流程、降低
  1     66 盐的水相
                      生产装置                 了生产成本,实现了对高品质尼龙 66 盐
        法生产技术
                                               产品的精确控制
                                               提高了反应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减
                                               少副反应,提高己二酸产出率,大大降
                      一种高品质己二酸的生
                                               低了硝酸消耗并减少了己二酸损失,减
                      产方法
                                               少了废物排放;同时母液酸采用双效蒸
                                               馏浓缩,大大节省了蒸汽消耗
                                               改善了结晶效果,提高了己二酸的纯度,
                      一种己二酸结晶系统
                                               降低了产品单耗,减轻了环保压力
                                               提高己二酸中的活性炭过滤效果,从根本
                      一种用于己二酸生产中
                                               解决了漏炭对下游精己二酸产品质量的
        高品质己二    的防漏炭过滤装置
                                               影响
  2     酸的生产技
                                               使空气的净化度和大风量满足工艺要
        术
                                               求,延长了空气过滤器的连续运行时间,
                      一种大气量多重空气过
                                               提高了生产效率,能够使空气的净化达
                      滤装置
                                               到国家标准Ⅳ类标准,保证了高品质己二
                                               酸产品的质量
                                               提高冷母液的利用率,优化己二酸生产
                      一种降低冷母液中己二
                                               系统中水平衡,节约高纯水以及蒸汽的
                      酸浓度的装置
                                               消耗,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一种精己二酸生产工艺     可减少己二酸损耗,同时也减少了废水
                      中废酸回收装置           的排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5
序号      技术名称           对应专利                      技术优势表征
                                                降低催化剂消耗和生产成本,保持了精
        高品质己二
                       一种高品质精己二胺的     己二胺的提纯问题,确保己二胺生产的
  3     胺的生产技
                       生产方法                 规模扩大化,产品质量、产品单位消耗、
        术
                                                三废排放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确保加氢反应系统稳定运行,保证环环
                       一种钌催化剂再生装置     己醇收率,使催化剂系统能够在自动化
                                                控制下实现钌催化剂的再生
                                                该技术提高环己醇精制反应能力,保证
                       一种环己醇精制节能系
                                                能量能够梯级利用,操作方便,降低了
                       统
                                                生产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高品质环己                              该装置与环己烷精馏塔、管壳式换热器、
  4     醇的生产技     一种环己醇精馏塔热量     环己醇储罐的、通过连通管连通,达到
        术             回收利用装置             热量综合利用,减少副反应,操作方便,
                                                降低了生产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该技术很好地解决了催化剂流失、沉淀、
                                                凝结等方面的问题,化学反应效果好,
                       环烯烃水合反应器         充分减轻了下游工序的生产负担,设计
                                                合理、结构简单、使得操作平稳,减少
                                                消耗
                                                COD 去 除 率 98.6% 、 NH3-N 去 除 率
        尼龙 66 盐生
                       一种尼龙 66 盐生产废水   99.3%,NO3--N 去除率 99.4%,去除效
  5     产废水回用
                       回用处理方法及系统       率高,出水完全达到了循环冷却水补水
        处理技术
                                                标准,系统运行稳定
                                                创新循环流化床锅炉内部结构、气固比、
                                                石灰石粒径等技术指标,保障了较高的
                                                反应速率,减少了磨损、结焦等对后续
        锅炉烟气脱     一种脱硫装置及脱硫方
  6                                             除尘设施不利的影响,改变了采用方形
        硫技术         法
                                                分离器及其它非圆形分离器的锅炉系统
                                                分离效率低下这一不利现状,脱硫效率
                                                高,工业成本低,实施效果良好

      (3)丰富的研发成果

      标的公司技术研发成果显著,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完全拥有尼龙 66 盐成
套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共拥有 8
项发明专利和 47 项实用新型专利。自 2003 年以来,标的公司共有 98 项研发成
果获得省、市级相关部门以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奖项或认定。

      2、与行业内情况比较分析




                                          16
    作为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尼龙 66 盐生产企业,标的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研
发积累,在尼龙 66 盐及中间体领域形成了较强的优势,具体如下:

    (1)掌握煤基尼龙 66 盐全套生产技术

    尼龙 66 盐是由己二酸和己二胺两个中间体中和所得,其中己二酸由精苯部
分加氢并经硝酸氧化制取,己二胺由己二腈加氢制取。标的公司掌握尼龙 66 盐
的全套生产工艺,即以精苯、氢气、己二腈、液氨等为原料生产合成尼龙 66 盐
及中间体。而从国内其他尼龙 66 盐生产企业的产业链布局来看,大多数企业是
直接从外采购己二酸和己二胺,标的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完全拥有尼龙
66 盐成套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先优势。

    (2)生产工艺具有领先优势

    ①生产工艺运行消耗低

    标的公司尼龙 66 盐整套生产装置于 1998 年 9 月投料试车成功,并于 1999
年 8 月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开始正常生产运营。在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投用
22 年间,技术团队围绕合理降能耗、降成本,对标的公司的环己醇、己二酸、
己二胺等主要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进行多次技术优化改造,生产过程中的
蒸汽、电、循环水、工业水、氢气、精笨、催化剂等指标较一期投产时大幅降
低。

    ②己二酸生产工艺具有先进性

    己二酸作为连续生产尼龙 66 盐的核心原料,其生产工艺的优劣对尼龙 66
盐的产品品质和整体生产成本影响较大。目前,行业内己二酸的主流生产工艺
包括环己烷法和环己烯法,两种生产工艺流程的主要对比如下图所示:




                                   17
    与环己烷法相比,标的公司采用的环己烯法生产己二酸具有产品纯度高、
收率高、生产成本低、三废污染少、生产安全性高等优点,其生产工艺具有先
进性。

    ③己二酸精制工艺具有行业领先优势

    己二酸经过精制提纯工艺后的产品纯度决定了连续生产的尼龙 66 盐产品品
质。目前,行业内己二酸生产企业普遍采用双重结晶、二级离心分离工艺技术
对己二酸进行精制提纯。标的公司为占领高端己二酸市场,技术团队围绕结晶、
离心分离工艺,对原有的己二酸精制提纯工艺和装置进行优化改良,可实现连
续、安全、稳定生产高于行业标准的高熔点、低灰分、低色度的高纯度己二
酸。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较高。标的公司是目前
国内规模最大的完全拥有尼龙 66 盐成套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生产工
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先优势。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拟购买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主营
业务发展情况”之“(三)、核心竞争优势”之“1、技术研发优势”中补充披露
相关内容。

    6.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尼龙66盐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请补充
披露:

    (1)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情况,包括厂房、生产线、土地使用权等的
账面价值和折旧及减值等情况;

    (2)主要经营性资产产能和利用率情况等,并与同行业公司做比较,说明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目前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和市场占有率等行业信息。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8
    回复:

    (一)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情况,包括厂房、生产线、土地使用权等的
账面价值和折旧及减值等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标
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76,609.51              76,609.51             71,051.99
             累计折旧            26,797.15              25,331.88             23,376.42
房屋建筑物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49,812.36              51,277.63             47,675.56
             账面原值           325,259.40             325,256.03            309,125.85
             累计折旧           191,133.53             182,593.73            172,032.07
 机器设备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34,125.87             142,662.30            137,093.78
             账面原值            16,122.01              16,122.01             21,782.28
             累计摊销              4,997.49              4,723.41              4,602.80
土地使用权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1,124.53              11,398.60             17,179.48

    (二)主要经营性资产产能和利用率情况等,并与同行业公司做比较,说明
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目前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和市场占有率等行业信息

    报告期内,尼龙化工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尼龙 66 盐、己二酸、己二胺等,
其中,标的公司将生产的部分己二酸作为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尼龙 66 盐;另外
部分己二酸经物理加工工序后以结晶粉末状的精己二酸形态用于外售。

    1、主要经营性资产产能和利用率情况

    标的公司的生产过程是通过连续的化学反应,在相关核心生产工艺和合理利
用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生产出主要经营产品及其他一系列中间体化工产品。




                                      19
    报告期内,按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划分,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
产能和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万吨)             20                     30         30
  尼龙 66 盐
                  产能利用率            76.30%              84.27%        88.37%

                 产能(万吨)            19.33                   25         25
   己二酸
                  产能利用率           101.02%              99.24%       106.76%

                 产能(万吨)            8.67                13.00         13.00
   己二胺
                  产能利用率            90.69%              99.69%        96.46%

   注:2019 年 1-8 月产能为全年产能×8/12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版),标的资
产所属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属
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且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可比公司主要有鲁
西化工、华峰氨纶、华鲁恒升、万华化学、汇得科技等,其主营产品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主营产品
                               聚碳酸酯、己内酰胺、尼龙 6、甲酸、多元醇、甲烷氯化物、
  000830       鲁西化工
                                      氯化石蜡、氯化苄、有机硅、尿素、复合肥
  002064       华峰氨纶                               聚氨酯弹性纤维

  600426       华鲁恒升         肥料、醋酸及衍生品、有机胺、多元醇、己二酸及中间品
                            聚氨酯(MDI、TDI、多元醇),丙烯及其下游 PVC、丙烯酸、
  600309       万华化学        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苯乙烯等石化系列产品,SAP、TPU、
                            PC、PMMA、有机胺、ADI、水性涂料等精细化学品及新材料
                               合成革用聚氨酯(PU 浆料)、聚氨酯弹性体原液和聚酯多元
  603192       汇得科技
                                                            醇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

    根据公开资料,上述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但该行业中各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营产品范围不同,不同主营产品的工艺流程、工
序、生产原料以及产品特性存在差异,因此标的公司无法与可比公司就相关产能
指标进行全面对比。在上述可比上市公司中,仅有华鲁恒升以及华峰氨纶目前正




                                           20
在收购的标的资产华峰新材关于己二酸的产能和产能利用率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名称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万吨)            16                    16
 华鲁恒升       己二酸
                              产能利用率           91.67%                 95%

                             产能(万吨)            48                    32
 华峰新材       己二酸
                              产能利用率           112.34%              110.70%

                             产能(万吨)            25                    25
 标的公司       己二酸
                              产能利用率           99.24%               106.76%

    数据来源:华鲁恒升数据来自其 2017-2018 年年度报告,华峰新材数据来自华峰氨纶《浙
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己二酸的产能利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披露的
相关数据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

    3、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目前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

    ①尼龙 66 盐

    标的公司生产的尼龙 66 盐主要用于缩聚合成尼龙 66,其市场需求主要取决
于下游尼龙 66 的市场需求。尼龙 66 具有强度高、耐摩擦、耐高温、耐腐蚀等特
性,广泛应用在合成纤维和工程塑料两大行业。尼龙 66 纤维主要分为工业丝和
民用丝,工业丝主要用于生产轮胎帘子布、工业传送带、气囊丝等,民用丝主要
用于生产服装、包装、编织物等;尼龙 66 工程塑料在汽车零部件、电力和电子
器件、家电、工程机械等领域应用占比较高。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汽车工业、电子工业、轨道交通
等行业的高速增长,国内对尼龙 66 的需求也呈现稳步增长状态。2018 年,中国
尼龙 66 消费量为 51.7 万吨,消费量占全球市场的 24%,其中净进口量为 18.7
万吨/年,进口依存度仍然较高。

             图:2013-2018 中国尼龙 66 需求量及净进口量(单位:万吨)


                                        21
     60                                                                   70%

     50                                                                   60%

                                                                          50%
     40
                                                                          40%
     30
                                                                          30%
     20
                                                                          20%

     10                                                                   10%

      0                                                                   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需求量      净进口量          进口依存度(右轴)

   数据来源:凌傲咨询,Wind

    全球尼龙 66 盐产能集中在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杜邦、标的公司等几
家龙头企业中。根据公开资料,全球尼龙 66 盐的主要生产厂家合计产能为 318
万吨/年左右,全球需求量为 270-280 万吨/年。标的公司目前拥有尼龙 66 盐产能
30 万吨/年,约占全球总产能的 9.43%左右,排名亚洲第一。

    ②精己二酸

    精己二酸为己二酸经物理加工工序后的结晶粉末形态。

    己二酸是脂肪族二元酸中最有应用价值的二元酸,能够发生成盐反应、酯化
反应、酰胺化反应等,并能与二元胺或二元醇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等,主要用途
是作为生产尼龙 66、聚氨酯和增塑剂三大类产品的原料,此外还可用于生产胶
粘剂、高级润滑油、食品添加剂、医药中间体、香精香料控制剂、新型单晶材料、
塑料发泡剂、涂料、杀虫剂以及染料等,用途十分广泛。

    由于其用途广泛,国内己二酸表观消费量保持稳定上升的态势,2018 年已
经增长至 120 万吨。2018 年我国已建成的己二酸生产装置实际有效产能约 256
万吨,产量约 150 万吨,平均开工率 58%左右。

      图:2013-2018 年中国己二酸产能、产量及表观消费量情况(单位:万吨)




                                      22
     300                                                                                   64%

                                                                                           62%
     250
                                                                                           60%
     200
                                                                                           58%

     150                                                                                   56%

                                                                                           54%
     100
                                                                                           52%
      50
                                                                                           50%

          0                                                                                48%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产能          产量          表观消费量        产能利用率(右轴)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随着产能产量增加,己二酸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也有所上升,充分促进了进口
替代与出口。我国从 2012 年起,成为了己二酸净出口国,出口保持快速上升的
趋势,进口量逐步走低。

              图:2013-2018 年中国己二酸进口量、出口量情况(单位:万吨)

     35

     30

     25

     20

     15

     10

      5

      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出口量         进口量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③己二胺

    己二胺主要用于合成尼龙 66、尼龙 610,也可用于合成二异氰酸酯,以及用
作脲醛树脂、环氧树脂的固化剂、有机交联剂,主要由己二腈加氢制得,是合成
尼龙 66 的核心原料。根据相关研究报告数据,2017 年全球己二胺产能约为 213.5


                                                     23
万吨,产量约为 146 万吨。中国对己二胺的消费量为 33.8 万吨,净进口量为 3.2
万吨。

    (2)未来发展趋势

    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尼龙 66 盐、精己二酸和己二胺,其中尼龙 66 盐是由
己二酸和己二胺两个中间体中和所得。在化工生产中,尼龙 66 盐主要用于缩聚
合成尼龙 66,故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空间受下游尼龙 66 行业的影响较大。
尼龙 66 作为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在工程塑料及工业丝领域应用广泛,未来需
求潜力巨大。

    常见的工程塑料包括聚碳酸酯(PC)、聚酰胺(尼龙)、聚甲醛(POM)、聚
酯(PET)、聚苯醚(PPO)等,其中,聚酰胺(尼龙)因其优异的综合性能在
国内工程塑料领域的需求量巨大。然而,国内工程塑料的生产应用领域的技术限
制以及路径依赖,尼龙 66 在国内工程塑料领域的需求潜力尚未完全释放,随着
国内工程塑料技术的逐步提升,尼龙 66 的需求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另一方
面,尼龙 66 工业丝被进一步加工成帘子布,广泛用于汽车半钢轮胎、安全气囊、
帆布(输送带领域)及织带等领域,随着国内工业化水平的蓬勃发展,尼龙 66
工业丝未来需求潜力巨大。

    4、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情况

    (1)尼龙 66 盐

    由于技术和投资门槛较高,全球尼龙 66 市场呈现比较集中的市场格局,全
球尼龙 66 盐产能集中在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杜邦、标的公司等行业龙头
企业中。其中,标的公司目前拥有尼龙 66 盐产能 30 万吨/年,约占全球总产能
的 9.43%,排名亚洲第一。全球主要尼龙 66 盐生产企业产能情况如下:

    厂商名称          产能(万吨/年)        生产基地        市场占比

巴斯夫(含索尔维)          77               德国、法国       24.21%

      英威达                68               美国、法国       21.38%

      奥升德                59                  美国          18.55%

         杜邦               56                  美国          17.61%



                                        24
     厂商名称         产能(万吨/年)          生产基地              市场占比

     标的公司                30                中国河南               9.43%

      旭化成                 13                  日本                 4.09%

      兰蒂奇                 10                 意大利                3.14%

     国锐化工                5                 中国辽宁               1.57%

       合计                 318                    -                 100.00%

   数据来源:标的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内部,其他数据来自 PCI 等

    (2)己二酸

    目前,己二酸全球产能为 468.5 万吨,市场整体供应充足,竞争激烈,充分
市场化。海外产能主要集中在巴斯夫、英威达、奥升德、索尔维、兰蒂奇、旭化
成等国外传统化工巨头手中。国内己二酸生产企业主要有山东海力、重庆华峰、
标的公司等,标的公司目前拥有己二酸生产能力 29 万吨/年,在全球市场中占比
约 6.19%,在国内市场中占比约 11.31%。全球及国内己二酸主要企业产能如下:

   海外厂商名称       产能(万吨/年)        国内厂商名称        产能(万吨/年)

 巴斯夫(含索尔维)         83          山东海力(含江苏海力)        52.5

       英威达               54                 重庆华峰                48

       奥升德               45                标的公司                 29

       兰蒂奇               18                华鲁恒生                 16

       旭化成               12                曙扬化工                 16

         -                   -                唐山中浩                 15

         -                   -                辽阳石化                 14

        总计               212                   总计                 256.5

   数据来源:标的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内部,其他数据来自 PCI、卓创咨询等

    (3)己二胺

    己二胺是由己二腈加氢制得,其产量主要是受制于原料己二腈的供应。目前
全球己二胺的产能主要集中在英威达、巴斯夫、奥升德、标的公司等企业手中,
行业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是国内最早引进己二胺生产技术的企业,通过采购己
二腈自己生产己二胺,用于生产尼龙 66 盐和对外销售,目前标的公司拥有己二


                                        25
胺产能 13 万吨/年,在全球市场中占比约 6.09%。全球主要己二胺生产企业及产
能情况如下:

       厂商名称                 产能(万吨/年)              市场占比

         英威达                       75.5                   35.36%

   巴斯夫(含索尔维)                 46.7                   21.87%

         奥升德                       42                     19.67%

       标的公司                       13                      6.09%

         旭化成                       4.3                     2.01%

         兰蒂奇                       4.5                     2.11%

          其他                        27.5                   12.88%

          合计                       213.5                   100.00%

   数据来源:标的公司数据来自公司内部,其他数据来自 PCI 等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经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
资产情况,包括厂房、生产线、土地使用权等的账面价值和折旧及减值等情况;
补充披露了主要经营性资产产能和利用率情况等,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了比较,
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拟购买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主要
经营性资产情况、产能和利用率情况”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7.预案披露,标的公司生产尼龙66盐所用的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求
变化而波动,生产技术被少数几家公司所掌握,存在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请
补充披露:

    (1)主要原材料价格近五年变化情况,并对原材料价格进行敏感性分析,
量化说明其对标的资产的业绩影响;

    (2)说明为应对原材料波动风险和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标的公司采取
的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说明。


                                      26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近五年变化情况,并对原材料价格进行敏感性分析,
量化说明其对标的资产的业绩影响

    标的公司尼龙 66 盐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己二腈、精苯和氢气。近 5 年标的公
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2019 年
    原材料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8 月
己二腈(元/吨)      12,002.33         10,823.04     13,791.20           15,863.39       21,533.98
精苯(元/吨)           4,425.31        4,366.71         6,123.54         6,056.40        4,284.38
氢气(元/立方
                           1.50             1.41            1.39              1.49            1.43
    米)

    不考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联动关系,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业
绩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己二腈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己二腈价格变动对标的公司业绩变动的影
响如下:

                                   己二腈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己二腈价格
                  -3%          -2%        -1%        0              1%             2%      3%
   变动率
 毛利变动率       6.92%     4.62%        2.31%       0         -2.31%         -4.62%      -6.92%

    2、精苯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精苯价格变动对标的公司业绩变动的影响
如下:

                                    精苯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精苯价格
                  -3%          -2%        -1%        0              1%             2%      3%
  变动率
 毛利变动率       3.07%     2.05%        1.02%       0         -1.02%         -2.05%      -3.07%

    3、氢气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27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氢气价格变动对标的公司业绩变动的影响
如下:

                         氢气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
 氢气价格
             -3%     -2%       -1%          0      1%       2%       3%
 变动率
毛利变动率   1.10%   0.73%     0.37%        0     -0.37%   -0.73%   -1.10%

    综上,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己二腈和精苯的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业绩存在
一定的影响,氢气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二)说明为应对原材料波动风险和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标的公司采取
的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说明

    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商集中风险,尼龙化工公司除了与现有的供应
商合作,并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力度外,将继续丰富供应商目录,推进
招标或比价方式遴选供应商,根据比价结果选择供应商。同时,标的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每年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及供货周期等
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及采购风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均正常供应,未出
现因主要原材料无法供应而导致标的公司生产受限的情况,标的公司相关应对措
施有效。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标的业绩存
在一定的影响;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商集中风险,尼龙化工公司采取相
应的应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及采购风险;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用主要原材料均正常供应,未出现因主要原材料
无法供应而导致标的公司生产受限的情况。

    (四)补充披露情况




                                       28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拟购买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六、主要
原材料价格波动敏感性分析及标的公司应对原材料波动风险和供应商集中风险
的应对措施”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8.预案披露,标的资产2018年销售收入为54.64亿元,同比增长10.37%,净利
润为6.04亿元,同比增长462.85%,同比增幅较大。请补充披露:

     (1)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标的资产净利润增
长幅度远高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3)结合标的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原因,说明其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标的资产净利润增
长幅度远高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尼龙 66 盐、精己二酸、己二胺,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 1-8 月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产品     销量(万     单价(万       收入占    销量         单价(万     收入占   销量    单价(万     收入占
              吨)       元/吨)         比     (万吨)       元/吨)       比     (万吨) 元/吨)       比

尼龙 66 盐    13.01       1.63         58.18%    24.84          1.41      64.25%   26.59     1.26      67.52%

精己二酸      10.02       0.71         19.28%    10.41          0.87      16.65%   11.84     0.83      19.93%

 己二胺       1.17        2.61         8.36%     1.24           3.02      6.88%     0.78     1.80      2.85%


     由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如尼龙 66 盐、己二胺,产品价格较
2017 年度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其中尼龙 66 盐产品价格由 2017 年的 1.26 万元/
吨上涨到 2019 年的 1.63 元/吨,涨幅为 29.44%;己二胺价格由 2017 年的 1.80

                                                         29
万元/吨上涨到了 2019 年的 2.61 万元/吨,涨幅为 44.41%;精己二酸的价格由
2017 年 0.83 万元/吨上涨到了 2018 年的 0.87 万元/吨,涨幅为 4.96%,2019 年价
格略有回落。

    2、标的资产净利润增长幅度远高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简要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63,736.03          546,354.64       495,018.98

      营业成本                 294,025.22          453,486.08       437,859.01

      投资收益                    5,700.04          27,025.64         6,692.50

      净利润                    39,321.10           60,439.97        13,058.17

剔除投资收益后净利润            33,621.06           33,414.33         6,365.67


    结合前述分析以及上表,标的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原因主要系:一方面,
2018 年尼龙 66 重要供应商巴斯夫、奥升德先后宣布遭遇不可抗力的偶发性因素,
使世界各地尼龙 66 供应紧张状况升级,受下游市场行情影响,标的公司主要产
品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毛利率有所上涨;另一方面,标的公司联营企业平顶山
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尼龙 66 切片,受下游行业驱动,近两
年尼龙 66 切片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由 2017 年 1.78 万元/吨上涨至 2018 年的
2.41 万元/吨,涨幅为 35.45%,受此影响,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业
绩有较大增长,标的公司当期确认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综上,标的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1、同行业公司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版),标的资
产所属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目前 A 股上市公司中,
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且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似的可比公司主要有


                                          30
鲁西化工、华峰氨纶、华鲁恒升、万华化学、汇得科技等。根据公开资料,上
述可比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但该行业中各公司
生产经营的主营产品范围不同,不同主营产品的工艺流程、工序、生产原料以
及产品特性存在差异,标的公司无法与上述行业内公司进行直接对比。

       因此,本次回复选取了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同一产业链直接下游的神
马股份进行比较分析。神马股份业务主要包括尼龙 66 切片、尼龙 66 工业丝、尼
龙 66 帘子布等,其中尼龙 66 切片、尼龙 66 工业丝的主要原材料为标的公司主
要产品尼龙 66 盐,尼龙 66 帘子布主要原材料为尼龙 66 工业丝。作为神马股份
产业链上游产品,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及销量与下游产品尼龙 66 切片、尼龙
66 工业丝、尼龙 66 帘子布密切相关。
                                                                                                   单位:万元

证券     证券    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简称     代码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
                        649,859.28             -      1,115,315.83            4.38%   1,068,474.04       6.42%
神马     60081   收入
股份       0     净利
                         37,223.68             -           96,374.37     636.91%        13,078.18       23.80%
                  润
                 营业
                        363,736.03             -       546,354.64         10.37%       495,018.98        7.19%
标的             收入
           -
公司             净利
                         39,321.10             -           60,439.97     362.85%        13,058.17       234.03%
                  润

       (续上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复合增长率
证券      证券
                 指标                                                                                (2014-201
简称      代码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8 年)
                 营业
                         1,004,025.61        24.12%        808,898.71     -15.23%     954,272.36         3.98%
神马     60081   收入
股份       0     净利
                            10,564.21        55.13%          6,810.11     -20.90%       8,609.57         82.91%
                  润
                 营业
                           461,815.18        15.63%        399,393.72     -21.69%     510,031.87         1.73%
标的             收入
           -
公司             净利
                             3,909.34    -61.58%            10,174.67     -26.07%      13,761.72         44.76%
                  润
       注: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 2019 年 1-8 月财务数据,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以看出,受整体行业不景气影响,2015 年度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
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下降态势;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 61.58%,

                                                      31
一方面系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导致 2016 年度利息费用支出较 2015 年度增加
较多,另一方面系标的公司收入增加导致当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度上涨所致;
2017 年度,随着整体市场行情转好,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水平均成上升趋势,业绩逐步恢复正常水平;2018 年度,受下游市场行情以及
标的公司参股企业工程塑料业绩较好的影响,标的公司业绩出现了大幅增长。

    总体看来,标的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同一产业链直接下游的企业业绩总体
趋势基本一致,除 2018 年度受下游市场偶发性因素影响导致标的公司业绩大幅
增长外,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2、标的资产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2018 年度标的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原因:一方面系受下游产品价格上升驱动,
尼龙 66 盐价格有所上涨所致;另一方面系标的公司参股企业工程塑料公司业绩
较好,当期确认投资收益增加。本次重组对标的公司的估值将慎重考虑该类偶
发性因素的影响。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尼龙 66 盐直接下游产品主要有尼龙 66 切片、尼龙 66 工
业丝、尼龙 66 帘子布等。根据 wind 数据显示,2014 年度尼龙 66 切片国内现货
平均价格约为 2.11 万元/吨,2015 年-2016 年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尼龙 66 切片
现货平均价格维持在 1.70 万元/吨左右;2017 年随着市场行情转好,尼龙 66 切
片现货平均市场价格开始回升至 2.20 万元/吨左右,较上年度涨幅约为 32.21%;
2018 年度受市场偶发性因素影响,尼龙 66 切片现货平均价格进一步上涨至约
3.42 万元/吨,涨幅约为 50.44%。尼龙 66 切片最近五年国内现货平均价格走势
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32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014-01-01   2015-01-01   2016-01-01   2017-01-01   2018-01-01   2019-01-01

    数据来源:wind 咨询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统计,尼龙 66 工业丝、尼龙 66 帘子布最
近 5 年平均销售价格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尼龙66工业丝         尼龙66帘子布



    由上图可以看出,相较于 2016 年市场低谷时期,2017 年以来尼龙 66 工业
丝、尼龙 66 帘子布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根据神马股份定期报告显示,尼
龙 66 工业丝价格由 2017 年的 1.83 万元/吨上涨至 2018 年的 2.84 万元/吨,涨幅
为 55.28%;尼龙 66 帘子布价格也有小幅上涨。


                                              33
    受下游产品价格上升驱动,尼龙 66 盐价格也有所上涨。目前尼龙 66 盐在国
内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根据 wind 咨询数据显示,尼龙 66 盐最近五年
平均进口单价的变动趋势如下图所示: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尼龙-66盐进口平均单价(美元/吨)



    由上图可以看出,尼龙 66 盐平均进口单价在 2014-2015 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2016 年度尼龙 66 盐平均进口单价处于整个低谷状态。随着整体市场行情转好,
2017 年尼龙 66 盐价格开始逐步回升,受巴斯夫、奥升德先后宣布遭遇不可抗力
的偶发性因素影响,尼龙 66 供应紧张状况升级,尼龙 66 盐平均进口价格在
2018 年度达到顶峰状态,随着市场供给逐步恢复,尼龙 66 盐价格逐步回归合理
水平。

    综上,标的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业绩增长原因具
有合理性。

    (三)结合标的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原因,说明其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结合标的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原因,说明其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近两年标的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主要系受下游市场行情影响,标的公司主
要产品尼龙 66 盐、己二胺等产品的价格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趋势以及标的公
司联营企业业绩较好,当期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34
    标的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尼龙 66 盐、精己二酸和己二胺,其中尼龙 66 盐是由
己二酸和己二胺两个中间体中和所得。在化工生产中,尼龙 66 盐主要用于缩聚
合成尼龙 66,故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空间受下游尼龙 66 行业的影响较大。
尼龙 66 作为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在工程塑料及工业丝领域应用广泛,未来需
求潜力巨大。常见的工程塑料包括聚碳酸酯(PC)、聚酰胺(尼龙)、聚甲醛
(POM)、聚酯(PET)、聚苯醚(PPO)等,其中,聚酰胺(尼龙)因其优异
的综合性能在国内工程塑料领域的需求量巨大。然而,国内工程塑料的生产应
用领域的技术限制以及路径依赖,尼龙 66 在国内工程塑料领域的需求潜力尚未
完全释放,随着国内工程塑料技术的逐步提升,尼龙 66 的需求潜力将得到进一
步释放。另一方面,尼龙 66 工业丝被进一步加工成帘子布,广泛用于汽车半钢
轮胎、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及织带等领域,随着国内工业化水平的蓬
勃发展,尼龙 66 工业丝未来需求潜力巨大。

    综上,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在工程塑料及工业丝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完全拥有尼龙 66 盐成套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其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随着尼龙 66 市场供给恢复并趋于稳定,标的公司业
绩将恢复行业合理水平。

    2、相关风险提示

    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及“第
九节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中已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
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
致,业绩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在工程塑料及工业丝领域具有
广泛的应用空间,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生产尼龙 66 盐的企业,其盈利能力具有
可持续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35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拟购买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四、主要
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风险提示部分已在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
提示”之“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及“第九节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
公司的经营风险”中充分披露。

       9.预案披露,标的资产2018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67亿元,同比增长56.96%,
请补充说明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的原因。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的原因

       标的资产 2018 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变动

股本                               223,231.20      123,231.20      100,000.00

资本公积                            49,016.37       45,707.05        3,309.32

盈余公积                            18,839.24       13,068.78        5,770.46

未分配利润                         163,494.83      107,410.53       56,08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54,581.64      289,417.57      165,164.07

少数股东权益                         2,133.50        1,557.60            575.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715.14      290,975.17      165,739.97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标的资产 2018 年末所有者权益较 2017 年末增加 165,739.97 万元,增长
56.96%,主要系(1)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入股 10 亿元,具体详见第 3 题第(2)
点相关回复;(2)2018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盈利能力迅速增强,导致未分
配利润增加 56,084.29 万元。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 2018 年末所有者权益较 2017 年末大
幅增加,主要系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入股及盈利能力增加所致。


                                        36
    三、其他

    10. 预案披露,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
将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与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请补充披露:

    (1)说明公司目前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

    (2)结合公司的产品结构,采购和销售模式,生产经营模式等,详细说明
公司与标的公司如何发挥协同效应。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公司目前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给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精苯、己二腈等产品,上
市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尼龙 66 盐、中间体及其他产品。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8 月             2018 年               2017 年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尼龙 66 盐   204,561.11   100%       332,928.98     100%   329,712.39     100%
关联采购   中间体及其
                          126,554.61 55.89%       145,343.24   47.94%   129,992.87   45.00%
               他
           精苯等原材
关联销售                  154,754.97 70.65%        66,699.46   41.53%   114,916.69   42.32%
               料

    (二)结合公司的产品结构,采购和销售模式,生产经营模式等,详细说明
公司与标的公司如何发挥协同效应

    神马股份主要从事尼龙 66 工业丝、帘子布、切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标
的公司主要从事尼龙 66 盐、精己二酸、己二胺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本次交易
属于尼龙化工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之间的纵向并购,是构建上市公司完整的尼龙化
工产业链的关键步骤,也是上市公司践行既有发展战略的必要措施。本次交易将
使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进行有效结合,在产品结构、采
购模式、销售模式以及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为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带来显著的协同

                                             37
效应,助力上市公司进一步实现产业链整合延伸,一举成为国内尼龙 66 行业中
少数具备规模化产能和上游原材料的一体化企业。

    1、产品结构方面

    在产品结构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主营业务的结合将发挥产品结构、
种类的协同与互补。

    在产品构成上,标的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尼龙 66 盐、己二酸、己二胺等化
工产品,上市公司神马股份主要产品为尼龙 66 工业丝、帘子布、切片等化工产
品。根据相关工艺流程,完整的煤基尼龙产业链示意图如下所示:




    由图可见,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生产尼龙
66 及相关系列产品所需的高质量原材料,推动上市公司优化现有产品生产线。
同时,还将助力上市公司进一步补充、丰富现有产品结构,使上市公司进入尼龙
66 盐、己二酸、己二胺等上游化工原料市场,促使上市公司业务领域进一步深
化。

    2、采购模式方面

    在采购模式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主营业务的结合可以发挥采购、
供应链的协同效应。




                                  38
    在采购模式方面,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
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人员根据公司订单需求以及企业管理部制定的排产
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且每年需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及供货周期
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降低采购成本及采购
风险。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作为同属于尼龙化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通过整合采购、物流和仓储供应链体系,通过人员合并、资源共
享、集中采购、共同谈判等方式降低企业采购和供应链成本。

    3、生产经营模式方面

    在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中,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
根据订单情况及原材料储备情况编制主要产品的月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依据
计划按照生产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体系组织生产。

    标的公司在尼龙 66 盐、己二酸和己二胺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方面拥有成熟的
生产工艺、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以及完善的经营管理经验,并自主培养了一批
技术熟练的优秀技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尼龙 66 工业丝、帘子布、切片等
产品的生产经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深厚的行业资源,其产品在国内市场
广受好评,畅销东南亚及欧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聚酰胺行业的领军企业
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进一步加强对尼龙 66 盐、己二酸、己二胺
等上游原材料控制能力,增强生产运营的稳定性,降低生产加工成本,弥补上游
生产环节的短板,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整体生产经营的规模
经济效应,发挥生产运营方面的协同,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4、销售模式方面

    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深厚的行业资源,公司品牌在国际橡胶骨架
材料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拥有一批忠实的客户群,全球前二十大轮胎制造商普利
司通、米其林、固特异等均是公司的重要战略客户。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经过多年
的拓展与维护,与下游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主营产品具有较强的品


                                   39
牌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已在下游行业中形成良好口碑,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
资源。
    目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主要根据订单情况、生产情况、库存量及自用
量,合理制定销售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基于各自在专业领域的优势,
加强客户的联合开发与维护力度,充分发挥销售模式方面的协同效应。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神马股份主要从事尼龙 66 工业丝、帘子布、
切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尼龙化工公司主要从事尼龙 66 盐、己二酸、
己二胺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属于尼龙化工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之间的纵
向并购,是上市公司既有发展战略的实践,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宽业务领域,实现
产业链整合延伸,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八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对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40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盖章
页)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