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并发表意见 如下: 考虑公司目前整体资金安排,同意将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彩堂、胡凤滨、王旭辉、田益明 2019 年 6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