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72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通过电话及邮
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目
前持有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60%股权,公司
拟按照持股比例为盛通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 18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对应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8 亿元。
根据盛通公司章程约定,盛通公司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
其他事项均需 2/3 董事通过有效,国开东方无法对盛通公司形成控制。国开东方与恒
焱房地产对盛通公司形成共同控制,因此盛通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担保属
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73)。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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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9-07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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