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
法》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的情况,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戴胜利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公司相关提名、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

    二、关于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游客户、银行合作
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原粮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相
关上游客户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及暨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彩堂、胡凤滨、王旭辉、田益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