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99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 东方 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对其所持公司 279,720,28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92,822,0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2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279,720,280 股,占其持股比例 为 56.7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6%,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 为 771,478,579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69.32%。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279,720,28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 1 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 是 是否 否 否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融资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股 数(股)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资金 比例 比例 东 售 质 用途 股 押 东方 中国民生 股东 集团 银行股份 方生 是 279,720,280 否 否 2019-11-22 2020-11-25 56.76% 7.53% 有限 有限公司 产经 公司 北京分行 营 1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 量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方集 团有限 492,822,091 13.27% 0 279,720,280 56.76% 7.53% 0 0 0 0 公司 西藏东 方润澜 608,854,587 16.39% 491,758,299 491,758,299 80.77% 13.24% 0 0 0 0 投资有 限公司 张宏伟 11,299,049 0.3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12,975,727 29.96% 491,758,299 771,478,579 69.32% 20.77% 0 0 0 0 备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 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94%股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含本次质押) 是否为 质押股数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质权人 (股) 日 日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额 东 中国民生银 东方集团 行股份有限 是 279,720,280 2019-11-22 2020-11-25 56.76% 7.53% 5 亿元 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 行 186,000,000 2017-4-26 2020-4-26 4.27 亿元 84,142,400 2017-10-20 2020-4-20 1.61 亿元 控股股 中信证券股 西藏东方 份有限公司 东之全 润澜投资 64,725,000 2017-10-24 2020-4-24 80.77% 13.24% 1.23 亿元 资子公 有限公司 司 64,725,000 2017-10-26 2020-4-26 1.23 亿元 昆仑信托有 92,165,899 2018-6-29 2020-8-16 2 亿元 限责任公司 合计 / 771,478,579 / / / / 20.77% 15.34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所融资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还款 资金来源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 2 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 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