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1-04-2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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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
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向关联交易审
核委员会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
认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及 2021 年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
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定价执行市场价格,符合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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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审阅,现
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
作严谨认真,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的责任与义务,独立的发表了
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关联交易工作小组向关联交易审
核委员会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
认可。公司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履行应有程序,
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本
次确认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杨秀清、谢纪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