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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2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

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股

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

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苏子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曙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盛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