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3-28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 31,553,194.27 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闽民终 321 号传票和举证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省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工程”)支付拖欠货款 31,553,194.27 元及资金占用费
8,342,664.56 元(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计算,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
暂计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止),要求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
最高担保额 30,000,000 元为限),本案件受理费由河北工程、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承担。
2018 年 5 月 25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050”号公告。
2018 年 12 月 10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河北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进
行公开审理,并出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 02 民初 479 号《民事判决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9-00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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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河北工程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 02 民初 479 号民事判决,向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 年 3 月 21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上
诉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
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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