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隧道股份:隧道股份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 2019-037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 隧道 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 隧道 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重大交易风险。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城建
  集团”)发生受托管理股权资产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
  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精神和部署安排,2016 年 10 月,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
城建(集团)公司(简称“城建集团”)就“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
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城建集
团持有的 16 家公司的股权,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该事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临
2016-033 号公告)。根据该协议约定,委托经营的期限为 3 年,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届满。3 年委托期间,双
方均依约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现经双方再次友好协商,就公司受托管理城建集团直接持有的非
上市公司股权资产事宜,签署新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城建集团持有本公司958,716,588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30.49%,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城建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未与城建集团及其
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
    城建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397.02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焰,经营范围为施工建设总承包,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国有资产运作,开展对外经
济技术合作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城建集团总资产为 109,489,408,872.29
元,净资产为 24,932,351,788.15 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49,321,263,085.39 元,净利润为 2,182,267,277.36 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受托管理城建集团持有股权的 14 家公司如下:
                                                实收资本      托管股权
序号                企业名称
                                                (万元)       比例
 1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100%
 2         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总公司         6,803.00       100%
 3             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             18,500.00       51%
 4       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774.35      100%
 5          上海城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19,293.00      100%
 6          上海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15.40      100%
 7           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2,500.00       100%
 8          上海新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00.00       100%
 9             上海城建海外有限公司           100(港币)      100%
 10    上海城建集团印度基础设施私人有限公司   1,900(卢比)     99%
 11        上海城建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       100%
 12         上海城建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       100%
 13         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700.00       100%
 14          上海市市政工程材料公司             2,288.00       100%


四、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委托管理内容
    1、隧道股份接受城建集团的委托,根据拟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
管理协议所述全部委托资产,行使与委托资产相关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2、城建集团支持隧道股份合理行使托管权,委托资产的日常经
营管理权由隧道股份行使,但城建集团认为隧道股份做出的管理决策
不合理时,城建集团有权否决隧道股份做出的相应决策。
    3、城建集团有权知悉隧道股份如何行使托管权,如隧道股份在
行使托管权过程中出现损害城建集团或被托管资产利益的行为及违
反法律、法规时,城建集团有权制止并要求隧道股份予以纠正。
    4、除日常经营管理权之外,委托资产的所有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城建集团行使,委托资产的损益(含非经常性损失)由城建集团自行
承担或享有。基于委托协议宗旨,在委托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公司党
政联席会同意,隧道股份不得擅自处置委托资产,不得在该委托资产
上为他人设置任何权利。
    5、未经城建集团书面同意,隧道股份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
利义务。
    6、城建集团同意,如委托资产业务和所在行业情况发生变化,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委托资产的托
管安排及时进行优化和调整。
(二)委托管理费
    1、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委托协议项下每一管理年度(即每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第一个管理年度为委托协议生效日
至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止)委托管理费计算原则为:年度委托管理费
=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其中:
    基础管理费=以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城建集团持股比例×1%
    浮动管理费=(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年度净利润委托管理标的公司
此前三年加权平均净利润)×20%
    注 1:基础管理费滚动调整,第一年基础管理费=委托管理标的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城建
集团持股比例×1%。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如小于 0,则取值为 0。
    注 2: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年度净利润=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城建集团持股比例。
    注 3:举例说明:针对第一个管理年度(即本协议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计算基础管理费时,应当是 2018 年末经审计的委托
管理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城建集团持股比例×
1%;计算浮动管理费时,委托管理标的公司年度净利润为标的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城建集团持股比例的
合计数,委托管理标的公司此前三年经审计加权平均净利润应当根据
2016、2017 和 2018 年计算,合计为 28,801.33 万元,其中,2016 年
净利润合计 24,495.41 万元,权重 20%;2017 年净利润合计 37,348.88
万元,权重 30%;2018 年净利润合计 25,395.17 万元,权重 50%。2019
年的委托管理费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前支付。其他管理年度以
此类推。
    注 4:经计算的浮动管理费如小于 0,则取值为 0。
    2、依据以上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若以委托管理标的公司 2018
年归母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2019 年度基础管理费总额为 4,905.52 万
元。
    3、委托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如委托管理时间不足完整自然年
度的,按实际委托管理时间占自然年度的比例计算),由城建集团于
每个管理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向隧道股份支付完毕。逾期付款的,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4、双方同意,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 6 个月内,城建集团需将委
托管理费向隧道股份支付完毕。
(三)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的期限为 3 年,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计算。
(四)委托协议的生效
    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
成立,并经隧道股份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五)委托协议的终止
    1、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委托协议自行终止:(1)通过出售或
增资等形式,委托资产所有权全部归属于隧道股份或被独立第三方所
收购;(2)城建集团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隧道股份终止委托的:(3)
法律规定的协议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2、如部分委托资产出现本协议上述情形的,并不构成委托协议
终止,仅就出现协议上述约定情形的委托资产终止委托事项。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精神,并贯彻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
理效率,提升国有资产总体效益。此次受托管理的资产中,主要为房
产、养护、材料、水务等与公司未来发展关联较强的业务板块,将此
类业务纳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范围,有助于公司统筹规划,整合调配
资源,更好地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理,交易定价公开、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关于资产托管关联交易的相关文
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交易发表
如下意见: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理,交易定价公开、公允,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资产托管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焰、
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