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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开新能:律师事务所关于津劝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2021-07-0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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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1)第 0312 号


致: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
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按照《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发行人本次交易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
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报
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某些数据和结论进行引述时,已履行了必要的
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
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本所就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书》”)《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国浩
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
书。如无特别说明,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用语的
含义相同。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核准
    (一)津劝业的批准和授权

     1、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
     (1)2020 年 11 月 20 日,津劝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7 日,津劝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及《关
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对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调整
系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做出,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2020 年 12 月 7 日,津劝业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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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
理。
     2、2021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证监许可[2021]1360 号”
《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津劝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66,449,403 股新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中信建投担任津劝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牵头主承销商以及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
“联席主承销商”)为联席主承销商。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申购报
价、配售结果、认购合同的签订及缴款和验资过程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

     202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天津劝业
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自《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
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共收到 8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
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杨琪
        4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5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俞海波
        7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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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津劝业与中信建
投向 284 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天津劝业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等相关附件。上述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市后可联系的前 20 名
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9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1 家、证券公司 25 家、保险机构 12 家。
       经本所律师核查,津劝业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津劝业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通过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中的条件。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的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
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本所律师见证及核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时间内,即
2021 年 5 月 28 日 8:30 至 11:30 期间,联席主承销商与津劝业共收到 19 名投资
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津劝业与联席主承销商对全部有效的《申购报价
单》进行了簿记建档,经本所律师查验并经津劝业与中信建投的共同确认,前
述《申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
       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50               4,000
   2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4.26               4,400
                                                             4.24              26,660
   3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
                                                             4.50              26,660
                    企业(有限合伙)
                                                             4.77              26,660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6               8,310

   5                                                         4.30               4,000
                         吴建昕
                                                             4.24               5,000
   6                       杨琪                              4.28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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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7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32               4,100
   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5.03               4,000
                    Association
   9                                                      4.73               4,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1               5,000
  10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4,000
                                                          4.50               4,000
  11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40               4,500
                                                          4.28               4,800
  12                                                      4.59               7,4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6               7,400
  13                                                      4.30               4,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4               4,500
                                                          4.24               4,000
  14                       蒋健                           4.30               4,000
                                                          4.35               4,000
                                                          4.24               7,590
  15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0               7,590
                                                          4.35               7,59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8              10,100
  17                     俞海波                           4.55               4,000
  1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24              50,000

  19                                                      4.60               4,000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4.31               6,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
《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其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
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申
购报价情况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和配售对象的确定

       经本所律师见证,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要求,津劝业和中信建投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4.24 元/股,发行数量为 314,858,490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1,334,999,997.6 元。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数量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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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售股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433,962    39,999,998.88       6

   2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10,377,358    43,999,997.92       6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
   3                                      62,877,358   266,599,997.92       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599,056    83,099,997.44       6

   5                吴建昕                 9,433,962    39,999,998.88       6

   6                 杨琪                  9,433,962    39,999,998.88       6

   7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669,811    40,999,998.64       6
             JPMorgan Chase Bank,
   8                                       9,433,962    39,999,998.88       6
              National Association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792,452    49,999,996.48       6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
  10                                       9,433,962    39,999,998.88       6
                    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
  11      伙)代“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      11,320,754    47,999,996.96       6
                  资私募基金”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52,830    73,999,999.20       6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33,962    39,999,998.88       6

  14                 蒋健                  9,433,962    39,999,998.88       6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
  15      司-融投通达富 2 号私募证券      17,900,943    75,899,998.32       6
                   投资基金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20,754   100,999,996.96       6

  17                俞海波                 9,433,962    39,999,998.88       6

  1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0,424,535   171,400,028.40       6

  19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14,150,943    59,999,998.32       6

                 合计                    314,858,490   1,334,999,997.6      -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
   1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锐远 1 号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

   3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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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优质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 e 创财富富显 3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 e 创财富富显 5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富荣精选定增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富高精选定增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富享精选定增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吴建昕                          自有资金

   6                       杨琪                           自有资金
   7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自有资金
                   Association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0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自有资金
                      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     代“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          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基金”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国康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传璞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深融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兴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慧智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鑫量 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湘报优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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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


   14                      蒋健                        自有资金



   15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融投通达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浦江 6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17                     俞海波                       自有资金
   1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资金
   19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发行股数和募集资
金金额不超过津劝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上限,且符合《关于核准天津劝
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360 号”)的核准内容。津劝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符
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认购原则与程序,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

     2021 年 5 月 31 日,津劝业和中信建投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投资者发出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及《津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通知全体发行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认购款项汇至中信建投指定账户。目前,津劝业已与全部发行对象签署了
《股份认购协议》。

     2021 年 6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3-00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中信建投指定
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申购人缴纳的申购津劝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款为 1,334,999,997.60 元。

     2021 年 6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3-0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津劝业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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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 314,858,49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 4.24 元/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334,999,997.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 民 币 23,858,356.5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311,141,641.0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14,858,490.00 元,增加资本公
积人民币 996,283,151.02 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股款
缴纳、验资过程及募集资金总额等事项符合津劝业内部决议、中国证监会核准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津劝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
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一)认购对象适当性核查

     根据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等文件,本次发行的认购
对象为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中青芯鑫致胜
(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吴建
昕 、 杨 琪 、 鞍 钢 集 团 资 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蒋健、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俞海
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共 19 名投资者。
根据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并
经核查,上述 19 名投资者具有认购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未超过 35 名。

    (二)认购对象的备案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承诺函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非公开发行获配对象的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1、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富善投资-锐远 1 号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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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富善投资-锐远 1 号基金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备案编码
S83212。

     2、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
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备案编码
SQN220。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第一创业证券优质成长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产品编码:SGM821)、第一创业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
码:SLW620)、第一创业 e 创财富富显 3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编码:SNS019)、第一创业 e 创财富富显 5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编码:SNT540)、第一创业富荣精选定增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
SNL204 ) 、 第 一 创 业 富 高 精 选 定 增 单 一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产 品 编 码 :
SQR661)、第一创业富享精选定增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编码:SNH787)7
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
划备案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
(http://www.amac.org.cn/),上述 7 个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4、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备案编码 SJR211。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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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经核查,其已在中国证监
会公示,基金代码为 010695。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5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前述参与认购的 15 个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1                 财通基金国康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S140
        2                 财通基金传璞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Q088
        3                 财通基金深融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K065
        4                 财通基金悬铃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B290
        5                 财通基金东兴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X597
        6            财通基金玉泉慧智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H893
        7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T456
        8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L757
        9           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R175
        10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D590
        11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NU684
        12                财通基金鑫量 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LE504
        13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JX174
        14           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K615
        15           财通基金湘报优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SQE274

     7、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融投通达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经核查,融投通达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备案编码
SNB816。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6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QG006)、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编码:SNK150)2 个产品参与本次认购,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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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上述 2 个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吴建昕、杨琪、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健、俞海波、三
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资产管理
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三)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的承诺及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
行的认购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相关决议,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
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股款缴付、验资
过程及募集资金总额等事项符合津劝业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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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由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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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

                                                  刘   继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张 冉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李 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