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9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被担保人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新风”)
为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源智晶”)的全资子公司,
金开有限持有凌源智晶 90%股份。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金开有限
本次为菏泽新风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358,000,00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金开有限实际为菏泽新风提供担保余额为 358,000,000.0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86,04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302.98%,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菏泽新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
款合同》(固定资产贷款类),金开有限就菏泽新风偿付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被担
保债务向进出口银行提供不超过 358,000,000.00 元的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
案》,同意 2022 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
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60 亿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高庄村新风风电场院内
法定代表人:周政委
注册资本:77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
站的设计、工程施工;风电设备、输电设备的购销、安装、调试。(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3,059,306.32 506,645,670.91
负债总额 343,892,241.61 399,508,290.51
银行贷款总额 0 396,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43,892,241.61 3,008,290.51
资产净额 149,167,064.71 107,137,380.40
营业收入 36,969,985.47 31,721,593.73
净利润 13,864,512.60 7,137,380.40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80 个月
担保金额:358,000,000.00 元
担保范围:1.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
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
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
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 358,000,000.00 元人民币。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
“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
情况下成为应付)。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对被担保人有充分的控制权。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
对外担保是根据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586,049.70 万元,其中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0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98%和 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