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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物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4-27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 股 600822     编号:临 2019-010
          物贸 B 股                  B 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5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
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
从经营业务、财务数据、与关联方的交易及其他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务
    1.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贸易、化工产品贸易、仓储物流和有色金属交
易平台。公司 2018 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8.12 亿元、15.79 亿元、16.38 亿元、
11.56 亿元;分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622.39 万元、1463.33
万元、991.93 万元、330.6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存在
较大差异。请公司:(1)结合公司上述四业务分别所处的行业情况、经营变化情况、
其他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结合公司
上述四业务板块分别的经营业务模式、收入及利润的确认时点及方法、各季度现金
流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
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本期期末余额 1.17 亿元,较上期期末
增长 82.70%,远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请公司:(1)结合公司在上述四业务板块
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公司行业地位、客户构成、各业务板块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
司本年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同比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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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销售信用政策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若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商业考
虑说明主要变化、变化的原因、产生变化的时点、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等。
    3.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公司 2016-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2.18 亿元、7017.44 万元、-1.58 亿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4408.27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2)
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及
上述情形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惯例;(3)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各业务
板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经营性现金流大额为负是否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是,说明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4.年报显示,公司账龄为 3 个月以内(含)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9805.80 万元,
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95.33%,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账龄为 3 个月以内(含)
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近三年相关交易对手方的经营情况、信用
情况、偿债能力、是否提供足额担保、期后回款和历史账款回收情况等,说明坏账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余额 1.00 亿元,占应收账款
合计数比例 67.95%。其中公司对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
源)、江阴市鹏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威金属)的应收账款 100%计提坏
账准备 4272.43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
联关系、销售金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交易背景、交易标的、应收账款账龄;
(2)说明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3)
补充披露对江苏中源、鹏威金属应收账款 100%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6.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公司 2016-2018 年度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逐年呈大
幅下降趋势,分别为 3.00 亿元、2.20 亿元、8061.77 万元。同时,公司本报告期
内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余额 7415.47 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90.86%。
请公司:(1)结合公司各项业务采购模式及采购周期说明近三年预付账款逐年减少
的原因;(2)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各期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
购产品、采购金额及占比;(3)说明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
说明是否存在供应商集中的情形,若是,说明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是否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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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由期初的 6.23 亿元下降至期末的 3.02 亿
元,银行存款由期初的 4.15 亿元下降至期末的 1.90 亿元,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
入由上期的 549.46 万元增加至本期的 791.00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
内相关存款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单位、用途、存款金额、期限、利息金
额和利率;(2)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
合理性。
    8.年报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4.36 亿元,计提跌价准备 352.47 万元。请公
司:(1)以表格方式列示存货的产品类型、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考虑和依据;(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情况、相关产品的价格趋势,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并说明计
提是否充分。
    三、关于与关联方的交易
    9.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笔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达
633.71 万元。请公司核实是否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相关交易是否
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10.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中存在期末账面余额为 631,656.13 元
的关联方往来款,相关关联方为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华物流有限公司、
百联世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形成的具体
原因;(2)说明上述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1.年报显示,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起向关联方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
公司拆入借款 5600 万元,利率为 4.1325%。该笔借款未约定到期日且暂未被要求支
付。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笔关联方借款的发生原因;(2)结合借款具体安排说
明暂未被要求支付的原因。
    12.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存在与关联方其他往来 872,701.74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的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往来款发生原因、
发生时间及发生金额明细。
    四、关于其他事项
    13.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通化学)
为公司 100%直接持股的子公司,近三年归母净资产分别为 12.67 万元、-100.73 万
元、-9.47 万元,近两年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报告期内,晶通化学资产总额 2.54 亿
元,净利润 79.33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晶通化学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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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及其本期归母净资产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三年公司与其
业务和资金往来明细、其对公司欠款及公司对其担保情况;(3)公司近三年对晶通
化学的投资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在晶通化学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依然持续进行
投资的情况,以及公司的主要考虑。
    14.年报显示,上海三灵金属材料仓储中心(以下简称三灵金属)由公司子公
司上海乾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投资)持股 55%,主营业务为提供仓储服
务,因其属于与农方合作的非公司化企业,建库土地属农方所有,财务资金进出由
农方控制,乾通投资无控制权,故三灵金属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公司结合与农
方的投资比例、合作模式、三灵金属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协议安排,
补充披露乾通投资持股三灵金属 55%但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15.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011.70 万元,但未发现相关临时公告披露。请公司请公司:(1)分别列示报告期
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名称、获得日期、金额;(2)结合相
关规则,核实上述政府补助是否达到应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标准。
    16.年报显示,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本期增加 1059.61 万元的厂房租赁费。请
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厂房的租赁对象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相
关厂房的租赁时限、对应业务板块、具体用途、实际使用情况等。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
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问题 1-8、10、13-14 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
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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