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吴凌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兼首席财务官,同意聘任俞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徐建新 钱协良 王洪卫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