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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联股份:百联股份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
成员,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强先生、蒋
青云先生、朱洪超先生、黄震先生组成;王志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具体如下: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题发
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1、2021 年 1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资上海百联系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会计信息更正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报告》、《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报告》;
   3、2021 年 4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议
案;
   4、2021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同意上海百联食百鲜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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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及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15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审计会计师进场年审前,委员会各成员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
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各成员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
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较好的
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决定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审计效率,公司改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委员会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本次变更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理
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即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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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4、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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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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