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 年度的具体业绩补偿方案尚待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若
通过以股份回购方式补偿的议案(即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第 6 项议案),则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开展股份回购注销
工作;若未通过以股份回购方式补偿的议案,根据前期重组方案,将采用股
份无偿赠送给公司其他股东的形式进行补偿;
获得业绩补偿转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记日相同,即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注意,在实施业绩补偿转赠股份前不要进行证
券账户的注销、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操作,以免影响转赠股份的到账;
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
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还给公司。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
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3 号)。鉴于 2018 年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东
方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注入资
产”)的实际盈利数 82,750.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承诺净利润 83,970.34
万元,差额为-1,219.64 万元,完成率 98.55%。因此,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茂业商厦”)、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茂投资”)、
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正茂投资”)须根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
业绩补偿的议案,确定应回购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股份的数量分别
为 5,722,536 股、255,546 股和 102,188 股,合计为 6,080,270 股。且由于公司在
补偿年限内有现金分红,上述应补偿股份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
应随之赠送给公司,即上述 6,080,270 股应补偿股份对应的 2015、2016、2017
及 2018 年累计分红 5,168,229.50 元均应返还给公司。同时,董事会提请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如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相关回购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
并结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督促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将等同于上
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无偿赠送给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指实施公告中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股份持有
者)。
为了明确投资者预期,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研究确定,2018
年业绩补偿获得转赠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股份持有者,将参与转赠股
份的分配。
公司特别提示,请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册的股东注意,请在公
司实施业绩补偿转赠股份前不要进行证券账户的注销、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操
作,以免影响转赠股份的到账。关于转赠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将在最终确
定后,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