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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医药: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广大股东负责的宗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公司监
事会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集 6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所有
会议并参与表决,列席了全部以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9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的预案》、《关于修订<监事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预案》。
    (4)2019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5)2019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
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各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
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
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内控体
系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能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风险、管理失职、重大流程错误等方面起到了控
制和防范的作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2019 年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交易价格是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
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
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
通过他人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
和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
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
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
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
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
用效率。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
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进行沟
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
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
实施检查。
    (三)加强学习,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
    2020 年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
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