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第一医药: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作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
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9】8 号),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山东南路 68 号、山东南路 58、
60 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山东南路 68 号征收房屋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承租的公
有非居住房屋,曾用于仓库使用,征收编号:D-115。山东南路 58、60 号征收房屋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美”)向新黄浦承租
的公有非居住房屋,曾用于出租使用,征收编号:D-114。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
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
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多次协商征收补偿事宜,公司、长城华美拟分别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
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金陵东路旧城区改建项目
(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公司可获得征收补偿款(含房屋评估价款、装潢补贴、停业补偿等)
14,719,596 元(征收编号:D-115),长城华美可获得补偿 4,506,510 元(征收编号:D-114)
补偿金额合计为 19,226,106 元。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均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
址 60 日内。
    上述事项已经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1/3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黄浦第二
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征收编号:D-115)、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
有限公司(征收编号:D-114)
    2、协议主要内容
    (1)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山东南路 68 号,房屋类型旧里,房
屋性质公房,房屋用途非居营业;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的房屋坐落于山东南
路 58、60 号,房屋类型旧里,房屋性质公房,房屋用途非居营业;
    (2)被征收房屋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公司可获得补偿 14,719,596 元,长城华美可获得补偿
4,506,510 元, 补偿金额合计为 19,226,106 元;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 60 日内;
    (5)协议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
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
本协议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房屋山东南路 68 号公司曾用于仓库使用,山东南路 58、60 号长城华美曾
用于出租使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及长城华美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
损益。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2/3
    本次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五、备查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黄浦区金陵东路旧城区改建项
目(企事业单位)结算单》(征收编号:D-114)
    (三)《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黄浦区金陵东路旧城区改建项
目(企事业单位)结算单》(征收编号:D-115)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