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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6-03-26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6-01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

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马凤英女士主持,会

议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

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

展公司业务,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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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预案公告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家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

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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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0,3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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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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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55,300.00     55,300.00
 收购上海伊诺尔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1,000.00      1,000.00
 收购北京伊诺尔印务有限公司 31.03%股权          6,700.00      6,700.00
 偿还公司债务                                          -     15,000.00
                   合计                        63,000.00     78,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锁定期

    特定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核准后实施执行。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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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收购资产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论合理。公司本次购买资

产定价以其评估结果为依据,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股权相关

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的议案》,具体审计评估内容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批准公司签署<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上海伊诺尔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北京伊诺尔印务有限公司 31.03%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

                                     4
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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