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龙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11-2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对公司《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
审议,该议案经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 0 票。该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及利息累计投入募集项目 49,266.28 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支付项
目金额 49,261.41 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利息支付项目金额 4.87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余额为 294.3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0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
费后 294.34 万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均为扣除
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294.34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该募
集资金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261.41 万元的 0.60%。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的资金
使用进度进行了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A16357 号)。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晖明、王天东、蒋春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