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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7 号瑞明大厦 12 楼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640,0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9.418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柏松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公司独立董事朱建民、吕天文因公务原因未

   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刘志刚、陈聪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0,347,754    99.7762 292,332      0.223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号                                      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许轼先生为公司
  2.01                     130,436,457                 99.8441       是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关于修订《公司章
  1                    2,702    0.9158 292,332 99.0842     0 0.0000
     程》的议案
     选举许轼先生为
2.01 公司第十届董事 91,405 30.9812           0    0.0000   0 0.0000
     会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有的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第 2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瑶 沈川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