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创业: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8-10
股票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9-2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 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 年8
月10 日上午9 点30 分在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 号5 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坚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人数 5 人,代表股份 139,996,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4%。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同意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方
案已于2009年5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2009年第十次会议有条件审
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批文。鉴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工作尚未完成,新湖中宝就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征求本公司意见。公司于2009
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新湖中宝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亿股(含3亿股),定价基准日为
新湖中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9年7月7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新湖中宝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39,946,48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6
%;反对 502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 %;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