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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柴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3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着
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三名独立董
事罗建荣先生、楼狄明先生、叶建芳女士分别在法律和公司治理、节

能与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和柴油发动机研究、财务会计领域就公
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并就公司关
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等进行独立判
断并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规范、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的推动作用。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罗建荣先生: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
师,工商管理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
    楼狄明先生: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汽车学院汽车发
动机设计研究所所长,工学博士,兼任上海市内燃机学会副理事长;
中国内燃机学会理事、中小功率柴油机分会副主任委员、后处理技术
分会副主任委员、油品与清洁燃料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委员、全国变性燃料乙醇和燃料乙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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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建芳女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
理学博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罗建荣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公司
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罗建荣先生亲自出席了 6 次会议。另外,罗
建荣先生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有关会议。2018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罗建荣先生出席 4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罗建荣先生出席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罗建荣先生出席 1 次。
    楼狄明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公司
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楼狄明先生亲自出席了 6 次会议。另外,楼
狄明先生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有关会议。2018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楼狄明先生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楼狄明先生
出席 4 次。

    叶建芳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接替原独立董事孙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故叶建芳女士任职前的独立董事事务由孙勇先生履职。叶建芳女士在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研究并就公司财
务、审计监督方面提出了相关的专业指导意见及建议。
    201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有关会议的议

案认真审议并提出了相关专业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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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未提出过异议,并在董事会召开会议期间和不定期对公司和下属
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即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罗建荣
先生、楼狄明先生认真出席了上述会议,叶建芳女士出席了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听取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补选董事、审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现金分红、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
披露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规范良好,能够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重视
独立董事意见,上市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
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任职期间,公
司独立董事也均能及时获取公司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开展监督与核查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编制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工作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公司三
名独立董事均积极按要求认真开展了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审计监督
和审计沟通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确保了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及时的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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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公司在《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赋予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公司的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9 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将分别在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研究、

节能及新能源能源动力系统研究、财务会计审计研究等领域积极继续
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重点加强对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等事项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可持
续发展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独立董事:罗建荣     楼狄明      叶建芳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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