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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柴股份: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5  

                        股票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1-002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通知各位
董事,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
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逐项表决。本议案还
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整体方案
    公司拟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依投”)50%股权以及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依红”)56.96%股权、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机电”)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10%股权和上依红 34%股权、向上依投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依红 9.0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或“本次发行”),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为“本
次交易”)。
    公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
(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和实施条件,但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行为的实施。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2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汽集团、重庆
机电及上依投。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上汽集团持有的上依投 50%股权
以及上依红 56.96%股权、重庆机电持有的上菲红 10%股权和上依红
34%股权。本次支付现金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上依投持有的上依红
9.04%股权。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
交易价格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
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当事方协商确定。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
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对象和认
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上汽集团、重庆机电。该等发行对象以其持有
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
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司首次董
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且综合考虑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
       公司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向交易对
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本次向交
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
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
为准。




                                  4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调整
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发行数量。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之一上汽集团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
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的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交易对方之一重庆机电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
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
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的约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对交易对方通过本
次交易所获得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交易对方应根据相关证券监
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
    1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过渡期间指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
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
务数据时,如无另行约定,则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过渡期间内,标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公司
享有或承担。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资产交割
    在本次发行的交易文件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
续;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30 日内,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将本次发行的股
份登记在以标的资产认购股份的交易对方名下。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
市交易。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5、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发行前滚存未分配
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所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在交割日后由公司享有。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6、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有效期




                               6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
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8、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公司
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9、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
投资者,特定投资者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
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就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原则确定。




                               7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
公司股份。
    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及发行前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
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
格优先原则确定。届时,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
(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与承销机构在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范围内根据
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如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
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
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认购对象认购的公司 A 股股票,自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机关对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认购对象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获得的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
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
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标的资产投资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滚存利润安排




                                  9
    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
监会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关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上海柴油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将该报告书及其摘要另行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见上交所(www.sse.com.cn)网站同日公告。
    四、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上汽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向上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
有的上依投 50%股权以及上依红 56.96%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
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本次交易的
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均达到 50%以上,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汽集团,实际控制
人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公司”),未发
生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汽集团,实
际控制人仍为上汽总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
       六、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
析,并认为:
       (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
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
次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
关规定




                                 12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
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在《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
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
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上汽集团、重庆机电以及上依投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上依投、上依红以及上菲红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13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
同业竞争,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尚无法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完
成后,如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公司因本次交易申请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600841、
900920)、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机械设备指数(801890.SI)
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21     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1 个
      项目        个交易日(2020 年 11    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涨跌幅
                        月 20 日)              18 日)
上柴股份
(600841)收盘价           9.23                  10.81            17.12%
(元/股)
上柴 B 股(900920)
                           0.45                   0.43            -4.41%
收盘价(美元/股)
上证综指-收盘值          3,377.73               3,394.90          0.51%
申万机械设备指
                         1,495.56               1,484.66          -0.73%
数(801890.SI)
上柴股份(600841)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
                                                     16.61%
跌幅
上柴股份(60084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17.85%
响后涨跌幅
上柴 B 股(90092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              -4.91%




                                  14
                  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21     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1 个
      项目        个交易日(2020 年 11    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涨跌幅
                        月 20 日)              18 日)
跌幅
上柴 B 股(9009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3.68%
响后涨跌幅

    上柴股份(600841)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为 17.12%,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指)影响后
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16.6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申万机械
设备指数)影响后在该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17.85%。
    上柴 B 股(900920)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价格累计跌幅为 4.41%,剔除大盘因素(上证综指)影响后在
该区间内的累计跌幅为 4.9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申万机械设备
指数)影响后在该区间内的累计跌幅为 3.68%。
    上述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涨
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据此,本次交易信息公布
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关于本次交易对外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公司拟与上汽集团、重庆机电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与上依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
转让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5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
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就本次交易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次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选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并组织
协商确定和支付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签署服务协议等。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
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1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的安排,为保证相关工作能够有序、高效推进,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
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全部协议;办理
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后续审批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拟发行
股份的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并具体办理相关股份的发行、登记、过户
以及于上交所上市事宜;办理标的资产过户以及交接事宜;办理本次
交易涉及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
(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
外)。
    3、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相关
申报文件。
    4、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相
应的修改或调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5、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及前提下,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6、董事会可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度和实际需要,将上述授权事项
转授权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




                               17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授权事项之日
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
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在上述授权有
效期内,若发生公司董事会换届,上述授权仍然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蓝青松、顾晓琼、赵茂青、杨汉
琳回避表决,由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五名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还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关于暂不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
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
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
作出决议后,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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