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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信软件: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600845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公告编号:2020-035
          900926                |宝信 B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0 元,B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6379 美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6/11         -                                 2020/6/12
                                                            2020/6/12
       B股             2020/6/16         2020/6/11                          2020/6/3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13 日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55,615,25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2,246,100.8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0/6/11        -                                 2020/6/12
                                                          2020/6/12
       B股             2020/6/16        2020/6/11                         2020/6/3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

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

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

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

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实际税

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

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 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下简称“香

港结算账户”),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人民币。

     (3)对于除以上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 和香港结算账户之外的其他无限售条

件 A 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人民币。

     (4)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人民币。
    (5)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B 股现金红利以美元支

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0 年 5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

(1:7.0948)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6379 美元(含税)。

    (6)对于 B 股账户号码介于 C990000000~C999999999 之间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0741 美元。

    (7)对于 B 股账户号码介于 C100000000~C199999999 之间的境内个人股东,公司派发

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每股 0.056379 美元发放现金红利,待其转让股票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

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

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对于 B 股帐户号码介于 C900000000~C909999999 之间的境外个人股东,按照税前

金额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6379 美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彭彦杰、邵向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086-21-20378893、20378890

传真:0086-21-20378895

邮箱:investor@baosight.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515 号

邮政编码:201203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