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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欣股份: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海欣股份/海欣 B 股   证券简称:600851/900917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
    案》,拟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2020 年
    11 月 18 日,子公司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签署了 3#楼、6#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2020 年 12 月 1 日,子公
    司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2#楼《楼宇订购合同》;2021 年
    1 月 6 日,子公司与温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4#、5#楼《楼宇
    订购合同》;2021 年 8 月 24 日,子公司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了 1#楼的《楼宇订购合同》。截至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已签署 7 幢物业《楼
    宇订购合同》。
    本次转让的 1#楼物业建筑面积(规划面积)为 2,000.26 ㎡(最终建筑面积
    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为准),按规划面积计算购房款合计为人民币
    22,580,935.00 元整。
    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签订
    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1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4 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入“长三角 G60
浙江科创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
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欣智汇”) 向浙江省部分地市国资平台转让首发地块开发的 9 幢物业,并授权经
营层按董事会审定的方案办理与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1 月 18 日,海欣智汇与衢州市柯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 3#楼、6#
楼和 7#楼《楼宇订购合同》,2020 年 12 月 1 日,海欣智汇与浙江安吉修竹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 2#楼《楼宇订购合同》,2021 年 1 月 6 日,海欣智汇与温
州现代锦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 4#楼、5#楼《楼宇订购合同》(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和 2021 年 1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
开发物业转让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8 月 24 日,海欣智汇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浙资产”)签署了 1#楼的《楼宇订购合同》。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方情况介绍(甲方)

    1、海欣智汇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417.077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冯克宇
 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蔡家浜路 655 号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人工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餐饮管理、会
                议及展览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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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欣智汇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4,610                        38,590
     净资产                      15,649                        16,681
    营业收入                        786                        20,560
     净利润                       1,349                         1,032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乙方)

    海欣智汇(甲方)与富浙资产(乙方)签署 1#楼《楼宇订购合同》,拟将首
发地块 1#楼转让给富浙资产。

    1、富浙资产基本情况

    名    称      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峰

   注册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290 室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资产重组、
                并购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
   主营业务     务,物业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富浙资产成立于 2017 年 8 月,注册资本 5 亿元,是浙江省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构建集团化管控模式,强化
                经营运作风险隔离,壮大业务规模发展,切实发挥省级国有资本
                运营平台功能的业务载体和管控抓手。
  最近三年发
                    公司在浙江省国资委旗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带领指导下,
    展情况
                定位于“国有资源配置平台”,积极承担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
                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与任务。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发展,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步入正轨,初现规模,
                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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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富浙资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59,565                     161,449
         净资产                  81,585                      83,441
     营业收入                      5,267                       2,878
         净利润                    4,760                       3,083
    富浙资产为浙江省国有企业,财务数据稳健,公司认可其履约支付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

    2、标的资产情况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物业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建
筑总层数为 5 层,建筑面积 2,000.26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由于标的资产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预计 1#楼账面价
值不超过 22,580,935.00 元。

    3、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海欣智汇与富浙资产 1#楼交易合同的价款支付主要内容

    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浙江富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就订购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同盛路 199 号 1#楼的价格及价款支付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标的房屋的购房单价为人民币 11,289.00 元/平方米(建筑
面积),按规划面积 2,000.26 平方米计算购房款合计为人民币 22,580,935.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捌万零玖佰叁拾伍元整)。甲方与松江区政府
相关部门签署标的房屋地块新的《土地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签订
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

                                      4
    2、乙方租赁地下停车位 17 个,租金单价为 112,000.00 元/个,租期为 20
年(到期免费使用(除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至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地下停车
位租金合计人民币 1,904,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肆仟元整)。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限到期后,如乙方按相关政策法规成功续期使用,甲方不再收
取地下停车位租金(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

    购房款(含车位租金)为人民币 24,484,935.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仟
肆佰肆拾捌万肆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第一期(首期)于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且甲方取得项目竣工验收
报告后支付购房款(含车位租金)的 90%,人民币 22,036,441.50(大写:人民
币贰仟贰佰零叁万陆仟肆佰肆拾壹元伍角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不得
就标的房屋出售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洽谈或签署正式、非正式的购买协
议;

    第二期于甲方办理完成标的房屋的撤销抵押,且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实测面积结清购房款(含车位租金)。在乙方
结清购房款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甲方申请以甲方名义开立资金共管账户,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每期款项支付
至资金共管账户,乙方在将办理办理小产权证材料送至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
证窗口当日,将共管账户资金支付给甲方。在资金共管期间,购房款在共管账户
产生的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房屋交付主要内容

    交付时间: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标
的房屋。

(三)特殊约定主要内容

    1、乙方承担 1#楼电力配套增容费 179,800.00 元(固定总价,含税),与每
期购房款同比例支付给甲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折入购房款。

    2、本合同签订后,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转型主要受限于政策性影响和限制,因转型而产生的
任何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上述事项未能通过行政审批,甲乙双方同意


                                     5
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

(四)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主要内容

    1、乙方须在标的房屋交接前,与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合同,
并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按照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规约》,标的房屋第一期维
修资金甲方和乙方分别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3、乙方使用标的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能源、物业管理等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停车位的,应向园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

    4、乙方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违约条款

    1、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
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期限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支
付首期房款达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乙方逾期支付其他各期款项
达六十日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或单方解除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主观故意要求终止本合同的,需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为购房款的 10%。

    3、如由于松江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上海市相关政策的原因,造成甲乙双
方无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解除,甲方自本
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已付款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4、若政府对乙方办理标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小产证)前对乙方有税收考核
指标要求的,如乙方未能通过政府税收考核,导致标的房屋无法按时过户,甲方
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乙方满足政府税收考核要求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标的房屋
不动产权证(小产证)。

    5、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自合同约定交房期限届
满之日起房屋已交付,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
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需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支付标的房屋所需承担的物业
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若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标的房屋毛坯交付、竣工验
收、取得初始不动产权利证(大产证),逾期超过六十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

                                   6
同。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产
生同业竞争问题。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完成竣工验收并顺利交付使用后,预计可产生约 165 万元净利
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欣智汇已签署《楼宇订购合同》的 1#-7#楼,共 7 幢
物业。其中 5 幢物业已完成交付工作,结转销售收入 2.02 亿元,结转利润
1,408.62 万元。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最终利润影响数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果为准。

    交易完成后将有效回笼资金,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积极影响。同时,交易完成
将有助于推动海欣智能产业园(暂定名)成为 G60 科创走廊的重要抓手项目,打
造长三角一体化沪浙深度融合的先行示范区。


七、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签订后,还需办理调整容积率、调整建筑高度、土地转型、调整并
签订补充出让合同等事项,相关事项办理会受政策性影响和限制,能否如期通过
审批尚未确定,如未能顺利办理,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此外,如购买方未按时支付各期房款超过一定时限,海欣智汇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如海欣智汇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竣工验收等事项,购买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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