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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6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1-01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山东
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制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65,20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45,20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子公司的及时正常开展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集中审议,同时提请批准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为
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审批担保总额     截止本次会议日
             被担保单位
                                       (万元)     实际担保额(万元)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3,000.00             0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0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5,000.00             0
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0,000.00            0
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0,000.00            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500.00        45,200.00
                合计                    93,500.00        45,200.00
    上述审批担保总额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56%(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785,981,608.95 元)。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5,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2%,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2.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21 年度,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新增贷款等融资或在现有贷款
到期后继续进行融资,公司将在预计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循环使用,同时
提请批准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子公司实际申请担
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万元)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5,000.00
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0,00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5,200.00
                         合计                                        65,200.00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0%。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
                                            控制
  被担保单位     经营业务                                                       债率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
淄博银座商城有
                 零售业务        5,000.00     100   151,887.90     100,060.05     34.12
限责任公司
泰安银座商城有
                 零售业务        1,432.90     100    76,222.55      50,599.28     33.62
限公司
山东银座购物   零售业务、
                                 70030.54     100   191,014.33      65,551.90     65.68
中心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
青岛银座投资开 零售业务、
                                20,000.00     100   126,738.96     -47,977.53    137.86
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各零售门
店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主要用于
青岛李沧项目建设成本后续支出及扶持新开项目零售门店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
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
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