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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大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6-09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0-02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5 日、6 月 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百大
集团,股票代码:600865)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5 日、6 月 8 日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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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5 日、6 月 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
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第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38.47 万元,同比下降 26.4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7.68 万元,同比下降 113.17%;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19.76 万元,同比下降 4.82%。
    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的销售收入减少,导致
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主要系一季度公司持有杭州银行股票股价波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
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从而导致公司当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由于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
票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杭州银行股价波动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
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未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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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行业风险
(1)公司与银泰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
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公司将杭州大酒店所属物业及湖墅南路部分物业对外出租,租赁期
限较长,可能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租金等费
用延迟支付或无法足额支付的风险。
(3)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对新进入领域业务的控制能力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5、大股东质押风险或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上市公司不
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
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
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