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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大集团: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0-12-30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0-038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
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引入
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
点的判断标准,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即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
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通过是
否能控制该商品或服务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要责任人
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
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
    2020 年 11 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明确零售百货行业联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鉴于特定商品在销售给顾客之
前由供应商控制,供应商有权主导商品的使用并获取其经济利益;百货商
场并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其身份是协助供应商销售特定商品,应被认定
为代理人,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2、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通知的要求、以及证监会相关指引精
神,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杭州百货大楼的联营
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将原计入期间费用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土地
使用权摊销、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 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以及三季报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
额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20-039 号临时公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 号)要求、以及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精神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资产和负债
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和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实质
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