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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湖科技: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7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审计
委员会委员构成合理,各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
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 12 项议案,
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
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将相关审议意见及决议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上述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各
位委员均了解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投入了足够时间处理
公司事务,包括听取公司汇报、审阅议案、参加会议、提出审议
意见等。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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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督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约定期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实事求是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等进行审核、评价,并具备相应的职业
操守。
    2、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合理性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并发表书
面审核意见。
    3、对内控建设工作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持续关注公司风
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
完善内控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控自我评
价,通过开展切实有效内控评价过程,促进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
行,使内控控制形成制度制定、实施、检查、改进的良性循环,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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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
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实
施过程中,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充分沟通,充分听取和了解
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
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
度,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职能,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进一步强化
对内审工作中各种风险因素的管理和控制,并按新形势、新要求,
多措并举推进内部审计全面覆盖,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持公司稳定增长。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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