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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2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议案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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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确保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遵守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和股东代表在表决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请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现

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中议案所对应的“同意”、“反对”

和“弃权”中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

为准。

    表决票上务必签署股东姓名、股东代码、代表股数(如有委托的,

须写明委托股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

    四、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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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

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除延长上述
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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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说明,
请予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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