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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慧能源: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2019-04-25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 2019-06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3 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预计 2019 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1、项目投资建设
    2019 年,公司拟继续投资建设“远东福斯特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方形)锂
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慧能源产业园暨 6GWh 高性能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等产
业链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度超薄锂电铜箔项目”等重点项目,拟新建投资“远
东通讯光棒光纤光缆产业建设项目”,并将开展电缆产业扩能,继续突破装备市场
和高端市场,这些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2、公司债回售
    截止目前,公司已顺利完成了“17 智慧 01”和“15 智慧 01”两支债券中合
计约 12.26 亿元的回售工作,并将于 2019 年 5 月支付“15 智慧 02”债券中约 4.99
亿元的回售资金。
    鉴于上述情况,2019 年公司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兑付公司债
等事项,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
条第(三)项提出的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4、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二)公司现金分红执行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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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16-2018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90,993,460.47 元,超过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18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
投资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
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
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考虑到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需要,拟定 2018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对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
使用计划作了合理安排,该预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针对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公司将召开网上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的《关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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