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19-04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 6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39,314,01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1,779,563,7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59,750,3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42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2.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中云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刘中云先生、副董事长陈锡坤先生、 董事樊中海先生,独立董事姜波女士、潘颖先生、陈卫东先生和董秀成先生 出席会议;董事袁建强先生、路保平先生、魏然先生和肖毅先生因公未能出 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李炜先生、监事杜江波先生和张 琴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翟亚林先生、张剑波先生、张洪山先生和陈惟国先 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副总经理张锦宏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李洪海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50,360,300 99.876 1,304,150 0.124 H股 248,268,773 95.580 11,481,531 4.420 普通股合计: 1,298,629,073 99.025 12,785,681 0.975 2、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以租赁形式履行勘探四号钻井平台相关承诺事项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51,666,650 99.9999 700 0.0001 H股 259,750,304 100.00 0 0.00 普通股合计: 1,311,416,954 99.9999 700 0.0001 3、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779,560,114 99.9999 3,600 0.0001 H股 259,750,304 100.00 0 0.00 普通股合计: 12,039,310,418 99.9999 3,6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 15,360,300 92.174 1,304,150 7.826 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以租赁 16,666,650 99.996 700 0.004 形式履行勘探四号钻 井平台相关承诺事项 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16,663,750 99.978 3,600 0.022 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和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以租赁形式履行勘探四号钻井平台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由 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在本次会议 上回避表决。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为《公 司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裴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