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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化油服: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融资授信额度下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公司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
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将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下简称“本次
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
        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为中
        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 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起 2 年内,
本公司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的
连带保证责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公司预期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后仍将继续使
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并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公司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根据内部管理要求,
本公司仍需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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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下的连带保证责任提供相应的
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70.18%股份,持股股数为 13,323,683,351 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
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本次反担保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 14A 章下的各项规定。

    二、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       1983年9月14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张玉卓
    注册资本:       人民币32,654,722.2万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前身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且为经国务院
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组织
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
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
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
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审计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K2088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石
化集团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计人民币 22,399.60 亿元,负债总计人民币 10,778.47
亿元,净资产总计人民币 11,621.13 亿元;2020 年,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合并口径
的营业总收入人民币 21,423.32 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726.22 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 1,345.53 亿元。

    三、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 反担保范围: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公司在建设银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所承
担的相应连带保证责任的赔偿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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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担保金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承担的连带保证
责任金额相同,计等值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3. 反担保期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承担的相应连带保证
责任期限相同,即在相关连带保证责任生效日生效,在相关连带保证责任终止日
失效。对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本反担保函生效前,已为公司在建设银行办理相
关融资授信业务实际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本反担保实际生效日可向前追溯。

   4. 索赔方式:见索即付。当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公司在建设银行办理相关融
资授信业务实际发生连带保证责任赔偿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可直接向公司索
偿。公司自收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
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全部金额。

   5. 反担保函有效期限:本反担保函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6. 生效条件:本反担保函经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向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经济行为,有
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相关授信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内部管理的需要;(2)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7.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1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7.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11%。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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