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离职不符 合激励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9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解除限售 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6.779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 郭春明: 罗青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