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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7-14  

						                                           梅花生物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
意见:

    1.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为
其进行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意见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




    郭春明:




    罗青华: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