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梅花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4-09
2020 年报文件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生物”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2021
年担保情况预计,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专项说明如下:
1.2020 年度报告中的担保事项
单位: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4,859,782,569.4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3,084,001,076.86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3,084,001,076.86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3.94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
程》中对外担保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
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预计 2021 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 2021 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 2020 年向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
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存量),向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提
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吉林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8 亿元(含存量),向全资子公司通辽建龙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5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廊坊调味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0.5 亿元(含存量)。
我们认为,上述六家公司均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目的在于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郭春明:
罗青华: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