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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及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

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三分之一左右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剩余用于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

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1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 7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

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098,619,928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12,332,803 股后的 3,086,287,1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因此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7 元/股。

    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8 元/股,详见公司 2021-053 号公告。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4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 2020-051 号公告。

    (二)截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盘,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22.2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3,098,619,928 股)的 1.10%,回购的最高

价为 7.11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77 元/股,回购均价 5.8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 20,048.05 万元。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

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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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 2020-041 号

      公告。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3,018,120       0.42          0       13,018,120               0
无限售股份                  3,087,003,728    99.58      11,616,200       0         3,098,619,92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45,847,603                34,222,000   50,000,000      30,069,603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0                50,000,000       0           50,000,000
股份总数                    3,100,021,848      100          ----        ----       3,098,619,928      100

             备注:

             1.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0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详见公司 2021-011 号公告。

             2.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合计回购注销

      140.1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回购注销登记业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310,002.1848 万股变更为 309,861.9928 万股,

      详见公司 2021-039 号公告。

             3.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售流通股 11,616,200 股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 2021-045 号公告。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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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合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22.20 万股,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回购

股份的三分之一即 1,140.73 万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尽快履

行必要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剩余股份即 2,281.47 万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4,152,397 股已用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后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和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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